各部门、各单位:
近日,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根据《公告》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要求
1、请申报人认真阅读《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附件1)、《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课题指南》(附件2)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历年立项项目汇编(2013-2022)》(附件5),凝练项目选题,充实项目论证,按要求填报申报材料。
2、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8年3月31日后出生)。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社科艺术学项目(3月31日之前结项,可以申请本年度项目)。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请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
3、申报人应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申报人应保证申报内容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申报人应确保申报材料符合意识形态工作要求。
二、申报方式
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继续实行网上申报。请申报人登录申报管理系统(系统路径为:文化和旅游部网站主页→政务服务→办事大厅→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按照有关说明注册帐号并提交申报材料。
同时登录校科研管理系统填写项目申报信息。
三、申报程序
(一)帮扶指导
1.2月20-2月28日,相关部门单位组织申报人研读申报公告、课题指南与项目汇编,聚焦国家资助重点与热点领域,修改完善项目选题与论证。
2.3月1日-3月10日,相关部门单位邀请组织校内外专家审核申报书,可采用通讯评审或者会议评审,给出明确评审意见。
3.3月11日-3月19日,相关部门单位组织申报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申报书,形成最终定稿。
(二)审核提交
1.3月20日,项目申报人在校科研管理系统完成项目申报书提交。
2.3月21日-3月22日,相关部门单位完成项目申报书形式审核。
3.3月23日-3月25日,项目负责人根据形式审核的反馈意见,修改项目申报书,完成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填写,并提交。
4.3月26日-3月28日,科技处完成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审核、提交。
联系人:张腾徐杰联系电话:84201290
附件:1.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
2.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课题指南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4.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
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历年立项项目汇编(2013-2022)
科技处(社科处)
2023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