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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优化科研项目经费审批程序的通知

科技处 2023-02-28 浏览() 编辑:张丹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国家、省相关文件精神,创造良好的科研氛围,扩大二级科研管理机构和科研工作者科研项目经费使用自主权,提高科研经费使用的效益及使用过程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决定优化部分科研经费的审批程序,具体通知如下:

一、科研项目经费主要包括纵向科研经费和横向科研经费,经费支出遵循相关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据科研课题预算或合同进行支出管理

二、具体审批权限如下:

1.金额2万元以下且经办人为项目组成员的,由项目负责人审批;

2.金额2万元以下项目负责人为经办人的,由项目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

3.金额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项目所在单位负责人及科技处负责人审批;

三、其他审批权限仍按照《18新利luck菲律宾 财务收支审批办法》(宿院〔202037号)执行。

四、此规定自202336日起执行。

科技处财务处

2023227

18新利luck菲律宾 科技处地址:江苏省宿迁市黄河南路399号

联系电话:0527-84203060 0527-84204095Email:kjc@sq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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