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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招标课题的通知

科技处 2023-03-09 浏览() 编辑:张丹

各部门、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根据《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和《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要求,鼓励开展体现时代特征、具有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的研究,着力推出有价值的研究成果,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现开展2023年度招标课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题方向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对统一战线的全面领导研究

2.促进海内外中华儿女团结奋斗的文化认同研究

3.新型政党制度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价值研究

4.完善政党协商工作机制研究

5.民主党派社会服务工作的现实问题、机制与路径研究

6.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研究

7.外企中方管理技术人员统战工作创新路径研究

8.新时代宗教院校在爱国宗教界人士培养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

9.充分发挥中介机构作用积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研究

10.中华文化海外交流传播助力海内外情感融合实践路径研究

二、招标对象和申报方式

1.招标对象

申报人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有该条件的,学校推荐后,也可申报。

2.申报方式

投标以课题组方式进行,每个课题组一般不少于3人。申报人应填写《课题申报书》和《课题论证活页》,于2023年4月17日前,在校科研管理系统填写项目申报信息,上传《课题申报书》,所在单位将《课题申报书》(1份)和《课题论证活页》(一式3份)纸质版汇总后报送科技处,同时报送电子版。文件名:姓名+18新利luck菲律宾 +2023课题申报。逾期恕不受理。

三、立项及程序

根据公平公正、择优立项的原则,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将组织专家对投标书进行立项评审。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项中标课题,如选题存在申报数量不足或质量不高的情况,将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予以流标。申报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对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一经发现查实,将采用法律手段维护学术规范。

确定中标后,即发送电子版《课题立项协议书》至课题申报人邮箱。课题申报人与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签订《课题立项协议书》,并按照要求配合完成后续立项事宜。课题申报人在项目执行期间遵守相关承诺,接受课题全过程管理,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研究成果。

四、成果要求

课题结题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原则上不受理延期申请。结题成果须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严守学术纪律与学术规范。最终成果形式为论文或研究报告,正文不少于1.5万字。

课题完成后,经查重且重复率低于20%的,由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进行结项评审;通过结项的,颁发结项证书。重复率高于20%的以及结项评审未通过的,给予补充研究或撤项处理。课题研究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归招标单位所有。如以作者名义公开发表,须经招标单位同意。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必须注明“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2023年招标课题”字样。

五、经费及管理办法

每项课题由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资助2万元研究经费。课题经费包干使用,超支不补,专款专用。研究经费分两期拨付,签订《立项协议书》后拨付50%,研究成果经评审验收合格后再拨付50%。结项鉴定不合格的,将不拨付剩余研究经费。未提交最终研究成果的,给予撤项处理,追回已拨研究经费。

联系人:张腾 徐杰 联系电话:84201290

附件:1.申请书

2.活页

科技处(社科处)

2023年3月8日

18新利luck菲律宾 科技处地址:江苏省宿迁市黄河南路399号

联系电话:0527-84203060 0527-84204095Email:kjc@sq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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