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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江苏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项目的通知

科技处 2023-04-09 浏览() 编辑:张丹

各部门、各单位:

2023年度江苏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本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项目申请人须为我校在职人员(不含在站博士后),在项目执行期内未退休(符合延迟退休条件的高级专家须出具人事处证明材料),年龄不超过 60 周岁(1963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够完成项目。

二、优先资助条件

1.2022年度江苏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到期项目验收结果为优秀的项目负责人,可结合原项目后续研究工作申请 1 项,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2.鼓励我校新引进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特色新兴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等申请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3.鼓励依托“三园三区”实施自主创新项目。在江苏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技术集成示范基地开展研究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三、组织要求

1.江苏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申请人担任我校领导职务的,须明确1名未担任领导职务的技术专家作为第二负责人;项目申请人未担任我校领导职务的,须明确1名担任我校领导职务的行政协调人;须指定项目秘书和财务助理各 1 名;第二负责人、行政协调人、项目秘书和财务助理须在项目参加人员中注明,未注明的,不予受理。

2.申报项目研究内容需符合相应指南要求,不符合指南要求、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不进入评审。

3.江苏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专项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办”)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拟立项项目相关要素进行查新,作为是否立项的重要依据。

4.项目通过验收后 3-5 年内,专项办将委托第三方对部分项目的技术成果有效性开展后评价。

四、限项要求

1.我校申报数量不超过3项。

2.相同研究内容只能申报1项;同一项目和相同研究内容只能选择申报1项2023年度江苏省省级同类科技计划。对于重复申报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当年立项资格及次年申报资格。

3.同一人员主持的自主创新项目最多1项(可另主持 1项生物育种钟山实验室科研项目);承担的自主创新项目不超过2项(含申请和在研);同时按《江苏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资金项目管理细则》第十六条规定限制有关科技人员申报项目。

4.承担原一类、二类在研项目的任务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

5.单项技术研发类项目重点支持青年科技人员,我校推荐主持申报单项技术人员中 40 周岁以下、副高及以下职称的青年科技人员数量不低于 50%。

五、申报程序与材料要求

1.2023年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申报人登录江苏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资金门户网站(http://www.jsnyzzcx.cn)进入“项目管理系统”填写申报表。同时登录校科研管理系统上传项目申报信息。全产业链关键技术协同创新项目总体设计方案和创新联合体合作协议网络截止日期为4月26日;项目网络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5月19日。

2.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负责人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进一步明确承诺事项和违背相关承诺的责任。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

联系人:徐杰 联系电话:84201290

附件:

1.关于发布2023年度江苏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2023年度江苏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项目申报指南

3.2023年省自主创新申报手册

4.江苏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技术集成示范基地情况汇总表

5.苏农创办字〔2023〕1号-关于发布第一批江苏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技术集成示范基地名单的通知

6.江苏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资金项目管理细则

科技处(社科处)

2023年4月9日

18新利luck菲律宾 科技处地址:江苏省宿迁市黄河南路399号

联系电话:0527-84203060 0527-84204095Email:kjc@sq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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