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202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本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1.学习宣传研究阐释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最新成果;
2.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和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成果;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4.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我校全职教师或退休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申报项目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的书稿电子版(或其他非纸质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本次后期资助项目:
(1)申请人承担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尚未结项;
(2)申请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成果申请了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以及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
(3)申请人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4)申报成果得到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基金项目研究经费资助或任何出版资助;
(5)申报成果为近3年答辩通过的(答辩时间在2020年6月30日以后)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6)申报成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7)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三、申报办法
1.本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可推荐1项参与省内遴选(根据教育部通知要求,省教育厅推荐项数不超过6项)。
2.本次项目采取网络平台在线申报。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我校科研管理系统项目信息填报。待校内推荐评审通过后,填写教育部申报系统(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www.moe.gov.cn/s78/A13/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
3.申请人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填写申报项目的“基本信息”和“相关成果”;下载“申报成果介绍”模板,填写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到申报系统;以附件形式上传PDF版本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文件大小不超过30M);
4.学校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完整的《202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申报阶段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项目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须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1份在线打印的纸质版《申请书》及1份申报成果至科技处(社科处)。
四、其他要求
1.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2.各申报部门、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3.项目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申请人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
五、校内安排
请各申报人仔细阅读申报通知,认真撰写申请书,准备申报材料,提高申报质量;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申报组织工作。
1.拟申报人于6月22日前将《申请书》上传校科研管理系统;
2.6月23日前科技处(社科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推荐;
3.6月26日前校内完成评审后通知申请人填写“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
4.6月28日前申请人完成网上提交,退修直至通过;
5. 6月29日前科技处(社科处)完成审核、上报。
联系人:王仪徐杰联系电话:84201290
附件:1. 202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供参考,在申报系统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后自动生成)
2. 202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
科技处(社科处)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