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教育部关于完善教育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教政法〔2018〕17号,附件1)等文件精神,强化标准对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根据《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拟开展2021年度团体标准项目征集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关于教育领域的管理、服务、学科专业、课程和督导评价等规范和指南。
二、申报原则
1.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不得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抵触;
2.应紧紧围绕教育行业实际需要,以提高教育行业规范性、引领性和保障性为目标,促进教育标准化工作为主要方向,适应教育改革发展实践和教育现代化需求,并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无交叉、无重复;
3.应提供清晰、明确的申报文件,涉及知识产权等相关问题应如实填报,并提交证明材料。
三、申报对象
1.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所属分会;
2.各地教育国际交流协会;
3.中小学校、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
4.教育领域企业。
四、申报方式
1.申报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完整的《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表》(附件3)和标准草案,一式两份(原件,A4纸双面打印,于左侧装订,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我会,同时发送电子版。
2.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3.有关经费规定见附件2第六章。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纵横
联系电话:010-66416080-8018
联系邮箱:biaozhunhua@ceaie.edu.cn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60号逸夫会议中心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标委会办公室,100031。
附件:
1.教育部关于完善教育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pdf
2.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pdf
3.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表.docx
4.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付款信息.docx
5.关于邀请参加2021年度团体标准项目征集工作的函(盖章件).pdf
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原通知链接:
http://www.ceaie.edu.cn/xueshujiaoliuyuyanjiubu/20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