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郁爱军 编辑:卞开宏 审核:张进
关于报备院级教学督导组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18新利luck菲律宾 教学督导工作条例》,请各学院(部)将本单位院级督导组名单在4月21日前报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备案。
特此通知!
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黄河南路399号
邮编:223800
E-Mail:yb@sq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