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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与评价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

作者:栾双军 编辑:郁爱军 审核:曹盈

各部门、各单位:

为强化教学质量保障认识,加强质量文化建设,根据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评估委员会下发的《关于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与评价研究课题申报及2020年度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精神,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与评价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课题选题范围以下列所提供的研究方向和领域为主,重点研究教育质量保障与评价研究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应用研究和对策实证研究,提倡结合我校实际开展研究。申报者也可以从实际出发,结合自己的研究领域,自行设计研究课题。

1.江苏高等教育评价改革的理论前瞻和总体任务;

2.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江苏案例分析和实践智慧研究;

3.高校专业结构优化和实施路径研究;

4.“四新”专业建设背景下本科专业评价体系研究;

5.一流课程建设背景下课程建设评价体系研究;

6.新农科建设背景下耕读教育模式创新研究;

7.江苏省域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构建研究;

8.高等教育普及化背景下教学质量文化构建研究;

9.质量保障视域下高等教育数据治理创新路径研究;

10.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与江苏省高校专业评估标准衔接研究;

11.大数据赋能教育评价改革路径研究;

12.信息化教学能力评价标准与测评工具研究。

二、申报有关事项

1.申报限额。课题申报面向全校各学院和相关管理部门。管理部门、教师人数不足100人的学院,申报数量不超过2项,教师人数超过100人的学院,申报数量不超过3项(教师人数以人事处的统计为准)。

2.推荐数量。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12个项目上报省教育学会评估委员会。

3.项目管理。推荐的项目,获批省高等教育学会评估委员会立项的,按照评估委员会要求进行管理;其他项目作为校级“教学质量”专项课题项目(立项不资助)进行管理。

4.申报要求。申报人应根据自身研究优势,精心筹建课题组,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并能够保证课题研究顺利开展并高质量完成。已承担评估委员会课题且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5.申报材料。申报人如实填写《江苏省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与评价研究课题申请书》(见附件),纸质版一式三份加盖申报人单位公章,由申报人单位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后,汇总统一报送到质评处。申请书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pgb@squ.edu.cn,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课题名称——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

6.申报时间。申报受理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5日,逾期不予以受理。

三、课题执行时间

课题执行时间为2023年9月至2025年9月。课题承研单位应在2025年9月30日前提交课题研究成果申请结题鉴定。结题材料为结题鉴定书(一式三份)、研究总结报告(一式一份)、相关支撑附件(一式一份),同时报送结题材料电子稿。

联系人:栾双军84200152


附件:江苏省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与评价研究课题申报书

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教务处高教研究室

20237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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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2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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