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本次期末考试的督导工作,保障考试稳定有序进行,现将期末考试督导工作安排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督导内容
1.考试考务的组织情况。各学院考试组织是否规范、试卷是否保密管理、试卷发放和回收是否有序等。
2.考前准备情况。考场是否彻底清场、监考教师是否按时到位、学生座次安排是否在黑板上说明、学生是否按规定合理就座等准备情况。
3.监考教师履行职责情况。监考教师是否认真履职、是否检查学生证件、是否检查违规物品等,是否存在玩手机、聊天、看书报或做其他与监考无关的事情等。
4.考场组织与纪律情况。考场秩序是否正常,学生是否携带手机及与考试有关的书籍、资料等进入考场,是否有违纪现象及学生交卷时间是否异常等。
5.考场保障情况。考场设施、水电供应、卫生情况等后勤保障工作是否到位。
二、督导要求
1.进入考区需佩戴工作牌。
2.手机需调整至静音状态。
3.有异常情况及时向教务处考试中心反馈(84204088)。
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2022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