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我省开展2014年学士学位授权增列审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范围
经国家批准设立,2014年有首届本科毕业生的普通高等学校可申请学士学位授权单位的增列审核。2014年有本科毕业生、尚无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本科专业可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的增列审核。
二、审核标准
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和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增列审核分别依据《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单位评审指标体系》(附件1)和《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附件2)进行。
三、审核办法
授权单位增列审核采取实地评审方式进行,授权专业增列审核采取会议评审和实地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评审程序
(一)学校申报
各高校在自审、自评的基础上向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有关材料。
(二)授权单位增列审核
授权单位增列审核由省学位办组织专家到学校进行实地评审,其授权专业的增列评审一并进行。实地评审工作时间为1天,具体程序为:
1.召开评审会议,听取申请单位自评情况汇报,就有关问题提问答疑,约45分钟;
2.集中评阅有关申报材料,抽检教育教学档案,就有关问题提问答疑,约60分钟;
3.实地考察教室、公共实验室、图书资料、运动场地、学生宿舍和食堂等,约30分钟;
4.分别同时召开教师、管理人员和学生代表座谈会,约45分钟;
5.在充分讨论、评议的基础上投票表决,形成评审意见,约45分钟;
6.向学校反馈评审意见和建议,约60分钟。
(三)授权专业增列审核
1.会议评审
省学位办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将会议评审结果分为“通过”、“待实地评审确定”和“未通过”。对会议评审结果为“待实地评审确定”的申报专业进行实地评审。
2.实地评审
实地评审工作由省学位办另行组织专家择期进行,每个专业半天时间。实地评审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召开评审会议,听取申请专业自评情况汇报,约15分钟;
(2)集中评阅有关申报材料,抽检教育教学档案,并就有关问题提问答疑,约45分钟;
(3)实地考察专业实验室、图书资料室和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情况等,约20分钟;
(4)分别召开教师、管理人员和应届毕业生代表座谈会,约40分钟;
(5)在充分讨论、评议的基础上投票表决,形成评审意见,约30分钟;
(6)评审组反馈专业评审意见和建议,约30分钟。
五、结果公布
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对评审情况进行审核,并发文公布审核结果。
专家实地评审结果为“未通过”的申报授权单位,以及会议评审和实地评审结果为“未通过”的申报授权专业,待整改建设后次年重新申报,当年相关专业的学士学位授予挂靠其他高校具有学位授予权的相同或相近专业进行。
六、其他事宜
(一)申请专业均按当年批准文件中专业代码与名称填报;
(二)请各单位于4月26日前将《2014年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汇总表》(附件3)1份、申报专业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申请学士学位授权单位简况表》(附件4)一式10份、《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附件5)一式10份及word文档1份等材料报省学位办。
(三)有关证明材料:
1.本届本科专业的教学执行计划;
2.专业负责人和专业课教师(不含公共课教师)的最后学历或最高学位证书;
3.近4年所获得的重要科研成果及教育教学成果获奖证书;
4.近4年出版专著或教材的封面、版权页及目录、重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的文章首页;
5.目前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批件;
6.与校外实习实践教学基地所签协议;
7.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总体计划、规范要求及相关管理办法。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复印件,请将1-7项证明材料复印件按序装订成册,一式1套,与其它申报材料一并报省学位办。评审结束后,所有报送材料不再退还,请勿提供原件。
(四)所有报送材料请一律用A4纸打印或复印,有关文件和表格可在江苏教育网下载,网址:http://www.ec.js.edu.cn。
(五)2014年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及授权专业增列审核的实地评审工作原则上在5月中下旬进行。
省学位办联系人:庞育川,蔡华;材料报送地址:省教育厅1号楼203室;联系电话(兼传真):025-83239409、83335154, E-mail:pangyuchuan@126.com。
附件:
1.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
2.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单位评审指标体系
3.2014年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汇总表
4.申请学士学位授权单位简况表
5.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
江苏省学位委员会
201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