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部门(单位)工作考核群众代表测评的通知

2016年01月05日 作者:人事处 点击:[]

各部门(单位):

根据考核工作安排,现将2015年度部门(单位)工作考核群众代表测评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时间:2016年1月7日 17:00。

二、测评地点:1号教学楼一阶。

三、参加测评人员

1.请各部门(单位)按照指定测评人数选派人员参加测评。

2.院(部)按教职工人数的10%选派;机关部门根据职工人数,5人以内选派1人,6人以上15人以内选派2人,16人以上选派3人。具体测评人数分配见附件。

四、测评安排

1.请各部门(单位)及时选派人员,在1月6日17:00点前将测评人员名单报人事处人事科。(联系人:吴杰 84202303)

2.通知参加测评人员通过校园网飘动栏目查看2015年度各部门(单位)总结,结合平时工作实际,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测评。

3.测评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全体参加测评人员对机关部门进行测评;第二阶段:机关部门参加测评人员对各院(部)测评。

4.通知参加测评人员自带签字笔,提前10分钟到达测评地点。

特此通知。

附件:各部门(单位)参加测评人数分配表

人事处

2016年1月5日

各部门(单位)参加测评人数分配表

序号

部门(单位)

参加测评人数

备注

1

党办

2

2

校办

2

3

教务处

2

4

科技处

1

5

学生处

3

6

人事处

2

7

财务处

2

8

后勤处

3

9

纪检监察室

1

10

审计处

1

11

工会

1

12

保卫处

2

13

继续教育学院

2

14

图书馆

3

15

现教中心

2

16

法政学院

6

17

文理学院

7

18

信息工程学院

8

19

建筑工程学院

7

20

外国语学院

10

21

商学院

6

22

机电工程学院

8

23

艺术与传媒学院

5

24

体育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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