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市人才办《关于做好省第四期“333高层次18新利luck客服 工程” 培养对象管理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宿人才办〔2016〕4号)文件通知,现就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省第四期“333工程”培养对象。
二、考核工作
请相关院(部)根据《关于做好省第四期“333高层次18新利luck客服 工程”培养对象管理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和《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要求,组织各培养对象认真填写《江苏省第四期“333工程”培养对象期满考核表》、《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18新利luck客服 工程”实施情况统计汇总表》和《江苏省第四期“333工程”培养对象考核情况汇总表》,并制作述职考核PPT(10分钟左右)。于3月2日前将考核材料报人事处(文件通知、表格在人事处网页“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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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肖庆东 王菊
联系电话:84202683 84205686
附件:关于做好省第四期“333高层次18新利luck客服 工程” 培养对象管理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16年2月25日
附件:
关于做好省第四期“333高层次18新利luck客服 工程” 培养对象管理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宿人才办〔2016〕4号)
各县(区)人才办,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市有关单位:
省第四期“333高层次18新利luck客服 工程”(以下简称“333工程”)培养对象培养管理期已于2015年12月期满。根据《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18新利luck客服 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苏人才办〔2011〕8号)的有关规定,按照省委组织部统一部署,现将第四期“333工程”培养对象期满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省第四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培养对象所在单位出具情况说明,经县(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或市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才办同意后不再进行考核:
1、调离本地、本单位的;
2、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3、辞去公职的;
4、因违法、违纪等原因被取消培养资格的;
5、去世的。
考核期间,公派出国尚未回国的,归国后补充考核,并
在考核情况汇总表中注明。培养对象如有单位变动或其他变化,请一并在考核情况汇总表中注明。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是培养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业绩和目标完成情况。
1、政治思想表现:包括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参加有关政治理论培训和活动情况;爱国敬业、学风正派、求实创新、团结协作情况。
2、主要工作业绩:包括在科研工作中刻苦钻研、精益求精,自觉提高业务水平情况;发挥学术技术带头人作用及本人在学科和团队建设中的贡献情况;培养期间内个人取得的主要科研成果、主要贡献、成果转化应用情况及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情况;承担省“333工程”资助项目的完成情况。
3、目标完成情况:包括双向目标责任书和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三、考核等级和标准
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培养对象的比例不超过10%。
省“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优秀等次的评价标准为:政治素质优良,工作业绩突出,圆满完成双向目标责任书中的个人工作目标,同时应达到《江苏省“333高层次18新利luck客服 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办法》(苏人才〔2006〕3号)规定的第二层次的选拔条件。
四、考核方法与步骤
“333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由省人才办负责考核。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按现单位归属关系,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培养对象所在单位支持配合。
本次考核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的原则,采取自我总结、组织鉴定、专家评议等方式结合进行。具体步骤为:
1、培养对象填写《江苏省第四期“333工程”培养对象期满考核表》,总结近五年政治思想和工作业绩等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作为附件材料(附件材料主要包括近五年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参与市级以上科研课题、获得市级以上学术奖励、国家发明专利和在市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等,附件材料按目录归类整理,与考核表分开装订成册),报所在单位。
2、所在单位对培养对象填写的考核表进行审查并作出书面鉴定,经单位主要领导审阅签字后,将有关材料按隶属关系报县(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或市有关主管部门。
3、由县(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或市有关主管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考核组,深入培养对象所在单位了解情况,对个人申报的《考核表》等材料进行审核,在此基础上填写《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18新利luck客服 工程”实施情况统计汇总表》。
4、市人才办组织专家组,对培养对象在管理期内的学习、科研和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议,并结合培养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和工作实绩情况,对考核对象作出考核结论。未参加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作为下一轮培养工作申报人选。
五、有关要求
1、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省“333工程”培养对象的考核工作,严格对照考核要求,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精心组织,认真扎实地完成考核工作。
2、如培养对象已调离原单位,原单位及时向考核工作牵头部门汇报,考核工作将另行安排。
3、县(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或市有关主管部门请于3月10日前将以下考核材料报送至市委组织部人才处(市党政机关办公楼805房间,电话:84368161,联系人:侯青,E-mail:sqrcb@163.com)。
(1)《江苏省第四期“333工程”培养对象管理期满考核表》、附件材料各1份(附件材料按目录归类整理,与考核表分开装订成册);
(2)《江苏省第四期“333工程”培养对象考核情况汇总表》(纸制、电子各1份);
(3)《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18新利luck客服 工程”实施情况统计汇总表》(纸制、电子各1份)。
有关文件材料和考核表格可从宿迁党建网(www.sqdj.gov.cn)通知公告栏及宿迁英才计划网(www.sqrcb.gov.cn)通知通告栏下载。
附件:
1、江苏省第四期“333工程”培养对象考核材料袋封面
2、江苏省第四期“333工程”培养对象管理期满考核表
3、江苏省第四期“333工程”培养对象考核情况汇总表
4、江苏省第四期“333工程”实施情况统计汇总表
5、近五年来主要业绩撰写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