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本科院校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2016年04月08日 作者:人事处 点击:[]

各部门(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本科院校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6﹞7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项目及要求

(一)国内访问学者计划

选派教师到国内著名高校和国内有影响的专业研训,在导师的指导下,通过学习和研究,跟踪了解本学科学术前沿动态和发展趋势,提高教学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访问期限为1学年,我校可推荐1人,将从校派访问学者中择优选拔。

(二)专业课青年教师能力提升培训

1.专业课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培训对象为从事公共事业管理、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两个学科的青年教师。重点围绕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教学设计等进行培训,培训时间7天。请法政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各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1人。

2.专业课青年教师实践能力提升培训:培训对象为本科院校理工科青年教师。重点围绕实践应用案例、实践课程开发、实践教学模式等进行培训,旨在提高教师技术开发实践、技术应用实践能力,以及指导学生技术开发、技术应用实践能力,培训时间7天。请信息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各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1人。

(三)优秀中青年教师英语强化培训

培训对象为拟申请赴境外研修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强化参培人员英语听、说、读、写能力和PETS5考试通过率,使其能顺利赴境外开展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培训时间2个月。请各学院推荐有意向选派赴境外研修的中青年骨干教师人选1-2人。推荐条件:(1)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担任副高及以上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且担任中级及以上职务;(2)具有2年及以上本校工作经历;(3)年龄不超过40周岁。(4)具有较好的外语基础(相当于大学英语六级水平),参加过学校组织的PETS5培训班学员可优先报名。

(四)体卫艺教师培训

培训对象为从事军事、公共艺术、体育教师急救、艺术实践类课程与艺术团建设四个专业课程教学的青年教师,培训内容包括军事课教师培训、公共艺术课教师培训、体育教师急救培训、艺术实践类课程与艺术团建设教师培训。通过培训提高教学实践能力和专业理论素养。培训时间5-7天。请学生处推荐符合条件的军事课教师1人,请体育部推荐符合条件的体育教师1人,请艺术与传媒学院推荐符合条件的公共艺术课教师、艺术实践类课程与艺术团建设教师各1人。

(五)就业创业指导教师业务培训

培训对象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部门工作人员,培训内容包括职业发展与生涯规划、职业素养与就业指导、创业教育等。通过培训提高我省高校就业指导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培训时间3天,请学生处推荐符合条件的就业创业指导教师1人。

二、相关要求

1.申报人员需妥善处理工作与培训矛盾,确保能顺利完成培训任务。

2.国内访问学者计划填写《江苏省高校高级访问学者申请表》(见附件),其他培训项目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培训登记表》(见附件),所有材料需提供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其中一份需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并签章),4月15日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予受理。(相关文件、表格、附件等到人事处主页“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联系人:吴欣阳

电话:84202010

邮 箱:rsc@sqc.edu.cn

人事处

2016年4月8日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黄河南路399号

联系电话:0527-84202303 传真:0527-84202303 邮编:223800

Email:rsc@sq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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