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申报考评工作已经开始,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相关人员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申报。
附件:关于组织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申报考评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17年4月6日
附件:
关于组织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
申报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44号)精神,现就2017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申报考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审核。请各县(区)、各单位对照申报条件(见附件1、2、3),严格审核把关,不得擅自放宽申报条件。不符合申报资格条件的一律不得上报。截至2018年5月底达到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的人员,不能申报。
二、选拔程序要求。各县(区)、各单位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可通过专家评审、积分考核等竞争选拔方式推荐人选。要坚持好中选优,真正把政治素质好、理论水平高、业务技能强、工作业绩突出的优秀人员选拔出来。推荐人选须经逐级组织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三、申报考评程序。
(一)个人申报(请个人自行备份留存,申报材料不再退还);
(二)专家推荐;
(三)单位考核、主管部门审核通过。汽车调度管理高级技师,每个县(区)限推荐上报1人。同一主管部门所属各机关、事业单位同一工种限推荐上报1人(2016年申报、已参加过省培训考核未通过者不占名额)。《高级技师技术等级申报考核表》由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严格考核,实事求是填写;
(四)市、县(区)工考办审核通过。申报材料中涉及的各种证件和材料,均须提交原件供审核,原件验证后退回、复印件存档备查。各县(区)、各单位审核人员须在复印件上署名审核、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
(五)市工考办择优推荐上报。市工考办组织综合评审,重点考核本人业绩,择优确定推荐上报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六)省工考办组织复核初评、培训考核、综合评审、核准发证。在省工考办组织考评的各个环节中的通过人员,市工考办负责通知到人,各个环节未通过评审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申报审核分工。市直单位(含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的申报材料报市工考办审核,各县(区)所属单位的申报材料报县(区)工考办初审。条管单位所属人员,仍按单位隶属关系从条管渠道申报。请各县(区)、各单位于2017年8月10日前按高级技师申报材料要求将申报材料审核、盖章后报市工考办,逾期不再受理。
市工考办联系人:卢泳铭,联系电话:84359272。
五、相关要求。请各县(区)、各单位高度重视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申报考评工作,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按规定做好申报审核工作。凡出现弄虚作假、串通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请从市人社局网站“信息公开——政策法规”栏下载):
1、《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44号)
2、苏人社发〔2017〕44号文所有附件
3、高级技师申报材料要求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