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度教研室及教研室主任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5年11月10日 作者:人事处 点击:[]

宿 迁 学 院 文 件

宿院人〔2015〕7号


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度教研室及教研室主任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各有关部门:

根据《18新利luck菲律宾 教学研究室工作条例》(宿院〔2006〕39号)文件精神,现决定对2014-2015学年度全院教研室工作进行量化考评,同时对教研室主任、副主任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根据文件精神和教研室工作的实际情况,2014-2015学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具体要求见附件一):

1.教研活动(包括活动次数、活动效果)

2.课程建设(包括教学大纲、实验大纲、教学日历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教材、试卷库、实验室建设)

3.教学管理(包括听课、教学秩序、试题)

4.教师培养(包括新教师过教学关、师德建设、社会服务、科研成果)。

二、考核工作组织领导

1.全院的教研室考核工作由人事处牵头,人事处、教务处及各系(部)共同组织实施。

2.各系(部)成立考核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系(部)的教研室考核工作。工作小组设组长一名,由系(部)主任担任,成员由系(部)总支书记、副主任、教学督导和教师代表等组成。

三、考核程序和办法

1.教研室主任、副主任根据本人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填写《教研室主任考核表》,并根据《教研室工作考评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对本教研室工作进行测评打分。

2.系(部)考核小组根据《教研室工作考评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对教研室工作进行测评打分。

3.系(部)考核小组审核考核人上报的材料,依据教研室主任履行职责情况,结合教研室工作的测评分情况,对被考核人提出优秀、合格或不合格的评价等第,其中,教研室和教研室主任的优秀比例均控制在20%以内。

4.各系(部)也可根据考核要求结合系(部)实际情况自行制定考核办法,经人事处审阅同意后组织实施。

5.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系(部)提出的考核评价意见进行审定,报院长批准后确定。

6.教研室及教研室主任的考核结果作为教研室主任、副主任续聘的依据,同时作为本年度系(部)师资工作考评的评分依据之一。

四、考核的时间安排

1.6月9日前,各系(部)按要求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并将考核小组人员名单报人事处。

2.6月18日前,系(部)进行考核测评,并将测评材料及考核结果报人事处。

3.假期前,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系(部)的考核评价意见和新聘用人选进行审定,报院长批准后确定。

附件: 1.《18新利luck菲律宾 2014-2015学年度教研室工作考评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

2.《18新利luck菲律宾 教研室主任考核表》

(请到人事处网页“资料下载”栏内下载)

18新利luck菲律宾

2015年6月4日

抄报:院领导

18新利luck菲律宾 院长办公室2015年6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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