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度专业主任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5年11月10日 作者:人事处 点击:[]

宿 迁 学 院 文 件

宿院人〔2015〕6号


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度专业主任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系、各有关部门:

为做好2014-2015学年度专业主任的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按照《18新利luck菲律宾 专业主任聘任办法(修订稿)》(宿院〔2006〕136号)文件中规定的专业主任岗位职责要求和考核评价标准,结合专业主任的工作实际进行考核。

二、考核工作组织领导

1.全院专业主任考核工作由人事处牵头,人事处、教务处及各系共同组织实施。

2.各系成立专业主任工作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的专业主任考核工作。工作小组设组长一名,由系主任担任,成员由系总支书记、副主任、教学督导和教师代表等组成。

三、考核程序和办法

(一)个人网上述职

被考核人填写《18新利luck菲律宾 专业主任考核表》,同时提交2014-2015学年度的工作总结(纸质文本和电子版本各一份)和每次来校时的工作记录。

工作总结经各系初审后报人事处,由人事处负责在校园网人事处主页上公示。

(二)测评

1.民意测评:各系组织本专业教师根据专业主任述职材料和实际工作情况,对专业主任进行民意测评(参加民意测评人员应包括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系全体教研室主任、本专业所有教师等)。

2.各系考核工作小组审核专业主任上报的材料和民意测评结果,并依据专业主任岗位职责和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的考核标准,对专业主任进行考核评价,提出考评等第,其中优秀比例控制在20%以内。

(三)审核

教务处、人事处审核各系专业主任考评意见及考评等第(等第初定“优秀”的,须将民意测评原始材料、相关专业建设的成果材料及本人在专业建设中所做工作的材料等一并交人事处)。

(四)确定考核结果

由院学术委员会审定后,确定考核等第,报院长批准。

四、考核的时间安排

1.6月9日前,各系按要求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并将考核小组人员名单报人事处。

2.6月15日前,专业主任网上述职。各系将专业主任工作总结电子版发至人事处邮箱rsc@sqc.edu.cn,由人事处统一发布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

3. 6月18日前,各系进行民意测评,提出考评等第,并将专业主任考核表等相关材料报人事处。

4.假期前,教务处、人事处对各系考评意见进行审核,报院学术委员会确定考核等第,报院长批准。

附件:1.18新利luck菲律宾 专业主任考核表

2.18新利luck菲律宾 2014-2015学年度专业主任考核情况统计表

(请到人事处网页“资料下载”栏内下载)

18新利luck菲律宾

2015年6月4日

抄报:院领导

18新利luck菲律宾 院长办公室2015年6月4日印发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黄河南路399号

联系电话:0527-84202303 传真:0527-84202303 邮编:22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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