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带头人

2018年10月25日 作者:人事处 点击:[]

一、引进条件

1.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和教授职称,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重点项目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影响力。

2.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二、引进待遇

1.提供校内过渡房一套(三室二厅),安家费及购房补贴150万元以上,科研启动经费文科20-30万、理工科30-50万。

2.酌情安排配偶工作和子女就学。

3.年薪不低于40万,根据业绩情况,具体面议。

4.办理事业编制入编手续,享受事业人员各项保险待遇。

三、目标和任务

根据所属不同专业制定相应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四、应聘程序

1.提供以下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明、获奖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原件面试时提供);公开发表和出版的学术成果清单复印件(原件面试时提供);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清单复印件(原件面试时提供)等。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成绩单,就业推荐表等。

2. 应聘者经学校初选后,由学校人事处正式通知本人来校洽谈。学校对来校应聘的博士和高级职称人员适当给予交通补贴,提供住宿。

3. 学校将面试结果通知应聘者,与拟录用者签订有关协议,办理录用手续。

五、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江苏省宿迁市黄河南路399号 18新利luck菲律宾 人事处

2.邮政编码:223800

3.学校网址:http://www.sqc.edu.cn

请将简历投递到人事处邮箱:rsc@sqc.edu.cn

4.联系人:吴老师0527-84202303 肖老师0527-84202683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黄河南路399号

联系电话:0527-84202303 传真:0527-84202303 邮编:223800

Email:rsc@sq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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