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教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将师德师风要求落实到教师管理各环节、贯穿于教育教学各方面,不断巩固和深化师德师风建设成果,努力造就一支“四有”好老师队伍。
强化制度保障,落实“第一标准”。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任务分工方案》,分层逐级建立师德师风工作领导小组,推动高校组建党委领导下教师工作部,构建形成党委集中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教师工作部门统筹协调,各部门履职尽责、协同配合的教师工作格局。坚决落实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进一步细化教师职业规范,印发《吉林省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吉林省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加强教育引导和日常管理,加大违规行为督促查处力度,严格师德师风“红线”。
强化教育培训,提升职业素养。把师德师风建设纳入教师培训专题和课程,深入推进师德养成教育,加强“四史”学习教育,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着力加强师范生教育培养,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教师的殷切希望和要求作为师范生教育的首要任务和重点内容,把立德树人融入师范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等各个环节,贯穿师范生培养全过程。在国培、省培教师培训项目中,将师德师风教育列为必修课。开展师德专题教育活动,从学师德楷模、遵师德规范、守师德底线等方面,持续深入开展学习教育。首批遴选设立6个省级师德师风建设基地和7个省级师德师风研究基地,并依托基地在省级科研课题中单列师德师风专项,着力提高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
强化师德约束,严格行为规范。实施师德考核评价,将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作为教师招聘引进、岗位聘用、导师遴选、评优奖励、聘期考核、项目申报等首要标准,强化师德考核结果运用,严格落实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将师德师风建设情况纳入省委巡视高校工作的重要内容,落实监管责任,列为督办事项持续跟进。巩固提升师德师风建设成果,建立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抓早抓细抓小,做好预防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良倾向,从源头上防范和杜绝教师师德失范行为。
强化示范引领,营造良好环境。引导广大高校教师和科研工作者以黄大年同志为榜样,深入学习黄大年同志心有大我、至诚报国的爱国情怀,教书育人、敢为人先的敬业精神,先后组织八届“最美教师暨黄大年式好老师”评选,累计评选出85名优秀教师。组织开展两批省级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遴选活动,认定38个吉林省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其中10个教师团队入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组织开展三届吉林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年度影响力人物”推选展示活动。近年来,涌现出“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最美教师”“最美高校辅导员”等一批先进个人和集体,努力形成校校有典型、榜样在身边、人人可学可做的良好局面。 (转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