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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暑期教师研修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25 编辑:张一帆 来源: 点击:

      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暑期教师研修的通知》的通知


      各院(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暑期教师研修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15文件精神暑期教师研修活动即将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校在职在岗专任教师。

      二、培训时间

      2022年7月24日至8月28日。

      三、学习方式

      教师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进入“2022年暑期教师研修”专题,实名注册后可进行学习。

      四、学习内容

      1.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作为必修内容,组织全体教师全面深入学习,引导广大教师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胸怀国之大者,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增强服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担当。

      2.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广大教师学习“时代楷模” 中的教师典型等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学模范、做模范。强化学习新时代高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及配套的处理办法和指导意见,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准则内容,使每位教师知准则、守底线。创新学习形式,通过观看电视连续剧《跨过鸭绿江》、纪录片《中国》专题片《致敬英雄》等革命、历史题材影视作品,激励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涵养高尚师德。

      3.提升教书育人能力。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提升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能力、指导和服务家庭教育能力、科学素养等方面提供学习资源,组织引导教师自主开展学习。结合“全国科学教育暑期学校”,组织中国科学院院士等举办专题讲座并进行直播,助力教师拓宽科学视野,提升科学素养和科学教育能力。

      4.提升教育教学能力。针对不同类型学段教师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点、难点,设置《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解读、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高等教育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等资源,服务各级各类教师提升教育教学能力的需要。

      五、其他事项

      各院(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次研修,确保研修质量和效果;教师应认真按时完成学习完成学习后,可获得不超过10学时的教师培训学时,并生成电子学习证书。网络学习课时将纳入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的继续教育学时。培训结束后,请各院(部)将培训名单(附件)和证书截图于8月30日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联系人:梁智。

      特此通知。


      附件:培训名单

      序号

      院(部)

      工号

      姓名

      备注


















      人事处

      2022年7月24日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黄河南路399号 联系电话:0527-84202314 邮编:223800 江苏省18新利luck菲律宾 信息工程学院 Email:jkx@sq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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