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处是学校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能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对学校及所属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充分发挥审计工作的服务、评价职能,以提高经济效益和办学效益为工作重点,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内审工作,促进内部管理,维护学校合法权益,防范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保驾护航。为更好的做好服务工作,结合审计工作职责和特点,审计处做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制。审计处将本处制定和掌握的政策、规定、办事程序、服务内容以及知悉的公共资源等信息在审计处网站公示,便于大家查询学习等;如遇当事者对所涉及信息不知情,经办人员应耐心地向当事者告知清楚,并规范日常用语和书写规范汉字等。
二、实行首问负责制。对来访人员和来电咨询,坚持谁接待谁负责,态度热情、用语文明,耐心听取意见、建议,认真、细致地回答所提出的问题,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及时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情,指引来人、来电到相关部门办理。
三、实行规范化服务。在审计工作中,坚持做到坚持原则、客观公正、依法审计;对办事人员接待热情、服务周到,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
四、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在工作中接触的被审计单位的重要数字、资料及商业秘密,未经组织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泄露,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公开审计处投诉和监督电话:84201696,接受广大师生和教职员工监督和投诉,欢迎大家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
审计处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