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社科处工作职责

1.编制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长期规划、哲学社会科学繁荣提升等专项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文科学院制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长期规划及繁荣提升计划等。

2.制定或修订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制度及其实施办法。

3.组织、指导教师申报各级各类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承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经费的日常管理,对各类项目进行年度检查和中期检查,对重大、重点项目进行跟踪管理,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项目结项工作。

4.组织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各级各类奖项的申报、登记、认定、奖励、工作量考核等工作。

5.承担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立项、检查和验工作。

6.组织人文社科类各级出版基金的申报管理等工作。

7.负责各级各类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平台等的申报、建设与管理;定期组织科研机构的评估,负责对各研究所(中心)科研业务工作的管理。

8.负责哲学社会科学各级各类研究成果等的审核、认定工作。

9.承担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交流活动的管理工作,组织校级大型学术交流活动。

10.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信息管理工作。

11.协助学校做好各级各类人才项目、创新团队、职称评聘等工作。

12.协助校学术委员会做好学术道德建设和学术行为规范等方面工作。

13.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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