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民主党派作用,支持民主党派开展活动,更好的为学校高质量发展献计献策,现就规范民主党派活动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制定如下办法。
一、每年拿出党委统战部经费预算的20%作为民主党派活动专项经费,每次申请活动经费原则上不超过2000元,具体情况视党派人数、每年经费预算和活动情况进行调整。
二、各民主党派活动应围绕学校改革发展中心工作,可采取专题讲座、学习培训、工作研讨、义务活动、调研考察等形式开展活动。
三、各民主党派组织开展活动严格遵照中央八项规定和《18新利luck菲律宾 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具体办法》要求,活动方案和经费预算应提前一周以上时间报送党委统战部,待党委统战部部务会同意后方可实施。
四、各民主党派开展活动结束后,应对活动积极宣传,并将活动成果交至党委统战部,安排专人负责财务报销工作。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党委统战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