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沈姣 时间:2020-10-07 点击数:
关于陆海霞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经研究决定,校长聘:
陆海霞同志任文理学院副院长;
孙小荣同志任建筑工程学院副院长;
马卫东同志任商学院副院长;
徐权同志任校长办公室副主任。
以上四位同志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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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