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明善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
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李明善同志任图书馆馆长,试用期一年;
李明建同志任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兼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书记,试用期一年;
石鲁生同志任教务处副处长、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志超同志任科技处副处长、社科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吉益民同志任科技处副处长、社科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吴凯同志任后勤管理处副处长、基建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李亮同志任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士银同志任文理学院党委委员、文理学院副院长、教师教育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陈林同志任信息工程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朱方之同志任建筑工程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孙小荣同志任建筑工程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王纯磊同志任外国语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沈刚同志任外国语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马卫东同志任商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唐友亮同志任机电工程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邵士德同志任艺术与传媒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唐献玲同志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委员、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张华文同志任体育部副主任,兼任体育部直属党支部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沈道波同志协助负责保卫处工作。
免去王振波同志转制前建筑工程学院院长、党总支委员职务;
免去李明善同志转制前文理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职务;
免去李明建同志转制前法政学院院长、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党总支委员职务;
免去石鲁生同志转制前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党总支委员职务;
免去王志超同志转制前科技处副处长、人文社科处副处长职务;
免去吉益民同志转制前文理学院副院长、教师教育学院副院长、党总支委员职务;
免去李亮同志转制前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赵士银同志转制前文理学院副院长、教师教育学院副院长、党总支委员职务;
免去陈林同志转制前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党总支委员职务;
免去朱方之同志转制前建筑工程学院副院长、党总支委员职务;
免去孙小荣同志转制前建筑工程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王纯磊同志转制前外国语学院副院长、党总支委员职务;
免去沈刚同志转制前外国语学院副院长、党总支委员职务;
免去马卫东同志转制前商学院副院长、党总支委员职务;
免去唐友亮同志转制前机电工程学院副院长、党总支委员职务;
免去邵士德同志转制前艺术与传媒学院副院长、党总支委员职务;
免去唐献玲同志转制前法政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党总支委员职务;
免去张华文同志转制前保卫处副处长、机关第二党总支委员、机关第二党总支第三党支部书记职务;
免去沈道波同志转制前体育部直属党支部书记职务。
以上同志职务任免(试用期)时间自2021年8月6日起。
特此通知。
中共18新利luck菲律宾 委员会18新利luck菲律宾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