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18新利luck菲律宾 党委两级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的通知
宿院委〔2020〕5号
各党总支部、直属支部:
《18新利luck菲律宾 党委两级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贯彻执行。
附件:18新利luck菲律宾 党委两级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中共18新利luck菲律宾 委员会
2020年7月1日
18新利luck菲律宾 党委两级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为推进校院两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高全校领导干部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用正确的理论指导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的实践,现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中办[2017]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要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校院两级中心组理论学习要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
二、学习组织
理论学习中心组分为校党委常委中心组和二级单位党总支(支部)中心组两级组织。
(一)校党委常委中心组主要由党委常委、校领导及党委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根据学习需要,可以吸收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参加。二级单位党总支(支部)中心组由党总支(支部)委员、单位领导组成,可以根据需要吸收有关人员参加。
(二)校党委对校党委常委中心组学习负主体责任,并对二级单位党总支(支部)中心组学习负领导责任。校党委书记任校党委常委中心组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学习研讨,布置调查研究任务,进行学习讲评,指导督促中心组成员学习。校党委书记不能参加学习时,由党委副书记代行职责。学校各党(总)支部书记是二级单位中心组组长,负责及时提出学习计划和方案建议,做好学习组织工作。
(三)校党委常委中心组秘书处设在党委宣传部,负责制定学习计划、拟定学习通知、准备学习材料、做好学习会议记录、撰写中心组学习会议纪要、学习总结及调研报告等工作。学习秘书由宣传部相关人员担任。二级单位党总支(支部)学习秘书由二级党总支(支部)宣传委员(或党务秘书)担任。
三、学习内容
(一)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四)国家法律法规。
(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
(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教育、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
(八)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及最新讲话精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九)上级党组织和上级部门的重要决策部署,学校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四、学习形式及要求
(一)中心组可以通过以下形式,开展切实有效的学习活动:
1.集体学习研讨。中心组学习以集体学习研讨为主要形式,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相结合,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相结合,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和互动交流。中心组学习应以成员自己学、自己讲为主,适当采取专题讲座、辅导报告。
2.个人自学。中心组成员应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明确学习重点,研读必要书目,下功夫刻苦学习,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措施、有落实。
3.专题调研。中心组成员应将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相结合,深入基层、深入师生,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深化理论学习。
4.撰写学习心得、理论文章或者调研报告。中心组成员应当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理论文章或者调研报告每年不少于2篇,并积极向学校及其它各级各类理论学习网站、报刊投稿,在分管领域上党课或者作理论辅导报告。
(二)中心组学习应当遵循以下要求:
1.坚持正确方向。坚持把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看家本领,把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与学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结合起来,把握精神实质,掌握精髓要义,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2.紧密结合实际。加强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紧密结合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学校高水平应用技术大学建设实际,紧密结合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学以致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有效的政策举措、推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
3.坚持示范带动。中心组成员应当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自觉学习、带头学习,努力成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精心组织者、积极促进者、自觉践行者。
4.严格审核把关。学校党委及党委宣传部、二级党总支(支部)要加强对中心组学习主题、内容和授课人等的审核把关和课堂现场管理,重点从政治上进行审核,坚决防止出现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错误言论。
5.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中心组学习原则上每个月安排1次,集体学习全年一般不少于10次,每位中心组成员重点发言每年至少1次;个人自学要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每年重点阅读5本以上相关书籍,自觉撰写读书心得或笔记。不得以党委会、民主生活会、部署具体工作等形式代替中心组学习。
6.保证参学率。每次集中学习研讨,中心组成员参学率要达到2/3以上,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体学习研讨的,事先要向党委书记或主持中心组学习的负责人请假,事后以适当方式补学。每年集中学习研讨请假原则上不得超过当年所学次数(场次)的1/4。
五、学习管理与考核
(一)建立学习报送制度。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年初向校党委宣传部报送年度学习计划、本年度中心组成员名单、学习秘书名单,每学期末报送中心组学习情况。
(二)建立学习考勤制度。中心组成员应自觉遵守中心组学习制度,集体学习时,原则上不得缺席,如有特殊情况,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学习秘书负责做好考勤。
(三)建立学习档案制度。各级党组织要建立理论学习台账,指定专人负责。学习档案主要包括中心组学习成员、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名单;学习计划、学习记录、学习纪要等;中心组成员的发言材料、心得体会文章、调研报告等。
(四)建立学习督查制度。校党委常委中心组学习组织安排情况由上级党组织检查和考核。二级单位党总支(支部)中心组学习情况由校党委宣传部(会同校党委其他部门)负责检查、考核,重点检查学习计划和方案执行情况、集体学习研讨开展情况、学习制度执行情况、学习安排落实情况和学习程成果交流转化情况等。考核情况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参考。
(五)建立学习追责制度。校党委上报年度校党委常委中心组学习情况,对二级单位党总支(支部)中心组学习开展不力、出现错误倾向产生恶劣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进行问责。
六、附则
(一)本制度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