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18新利luck菲律宾 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宿院委〔2021〕26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
为大力推进校内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建立科学高效、责权利相统一的目标管理体系,不断提高学校内部治理水平,加快高水平有特色应用技术大学的建设步伐,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18新利luck菲律宾 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1.18新利luck菲律宾 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18新利luck菲律宾 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中共18新利luck菲律宾 委员会
2021年3月18日
附件1
18新利luck菲律宾 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徐德刘志远
副组长:顾晓虎丁红燕施正荣田一聚潘志明季赛刘立新李震孙以泽
成员: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纪委办公室、发展规划处、人事处、教务处、教学评估办公室、学生处、科技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主任兼任。
附件2
18新利luck菲律宾 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大力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建立科学有效的目标管理体系,加快高水平有特色应用技术大学的建设步伐,根据江苏省地方普通高校综合考核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方向,围绕学校的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目标清晰、责任明确、激励与约束相匹配、责权利相统一、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校、院两级管理体制。突出发展战略重点,优化管理流程,推进内涵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把高水平有特色应用技术大学建设推向新阶段。
第三条 总体思路
以实现学校发展规划目标为导向,以校、院两级管理为基础,实行年度目标责任制,通过界定责任主体、上下协同的方式,将学校规划目标逐级分解到各个二级单位,配置相应资源,赋予相应权限,形成科学合理的责权利机制。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强化过程管理和结果考评,主要包括目标制订、过程监控、目标考核、结果反馈与奖罚等方面,对二级单位目标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考核。
第四条 基本原则
(一)一致性原则。学校逐步下放人财物等资源配置权,扩大二级单位自主权,落实责权利相统一,充分调动二级单位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导向性原则。根据学校发展形势的变化和未来发展需要制定指标体系,紧扣关键指标,突出学校阶段和年度工作重点,对学科专业发展发挥牵引作用,体现前瞻性、标杆性和发展性。
(三)分类指导原则。从各部门(单位)工作性质、工作任务、办学要求、发展定位、现实基础等实际出发,实行分类指导,分类考核。
(四)上下联动原则。体现相关职能部门与教学单位在指标分解、确定和完成过程中的紧密联动关系,分管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与教学单位对目标的完成情况负有共同责任。
第五条 目标管理对象和周期
目标管理对象为党政管理部门与直属单位、教学单位等,以一个年度为目标管理周期。
第六条 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负责组织领导和推进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第二章 目标制定
第七条 本办法所指目标为党政管理部门与直属单位、教学单位的年度目标,一般由总体目标、主要任务、主要指标等组成。
第八条 党政管理部门与直属单位的目标主要包括
(一)总体目标。主要包括本部门(单位)在学校的定位、主要任务及工作要求;
(二)共性目标。主要包括领导班子建设、整体队伍建设、思想道德建设、制度文化建设、工作作风建设等;
(三)业务目标。主要包括常规工作和重点工作。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党政工作要点确定。
第九条 教学单位目标主要包括
(一)教学工作。主要包括学科专业建设、教学工作地位、教学建设、教学成果、创新创业教育、教师教学能力提升、18新利luck客服 质量及国际化、招生与就业等,特别是教学平台、教学成果、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学生竞赛获奖等;
(二)师资队伍建设。主要包括师德师风建设、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教师队伍结构优化与整体水平提高、团队建设、实践能力提升、师资队伍国际化等;
(三)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主要包括科研创新平台和团队、科研成果获奖、科研项目与经费、高水平论文与专著、科研成果转化、社会服务、社会捐赠等;
(四)学生工作。主要包括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学生日常教育与管理、学风建设、就业工作、资助帮扶与心理健康教育、科技创新与创业教育、学生能力与素质培养工程、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等;
(五)党建与精神文明建设。主要包括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统战群团和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落实党建工作责任等。
第十条 目标制定程序
(一)学校年度目标的确定与指标体系的构建
根据学校事业建设与发展目标、“十四五”发展规划提出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上级业务部门提出的工作任务和要求,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学校条块目标、构建指标体系,经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形成总体目标初步方案,报学校党委审定。
(二)各部门(单位)年度目标的确定
各部门(单位)根据学校党政工作要点和本部门(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拟定年度目标。党政管理部门与直属单位年度目标的拟定程序为:各部门(单位)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总体目标,拟定具体的目标与要求,并报请分管的校领导审核;教学单位年度目标的拟定程序为: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总体目标,结合各单位具体情况,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将具体目标与要求分解到各单位,形成共同认可的目标与要求,并报请联系(分管)的校领导审核。目标管理工作办公室汇总并审核后形成各部门(单位)年度目标责任书(初稿),报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第十一条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与各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
第十二条 《年度目标责任书》确定后,必须维护其严肃性和权威性。确因客观情况变化,个别目标指标或指标值需要调整的,由相关部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请分管或联系本部门(单位)的相关校领导同意后,按照目标制定的程序办理。
第三章目标实施
第十三条 目标实施实行学校统一管理、二级单位分级负责的模式。各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目标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本部门(单位)目标的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目标管理工作办公室协同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各部门(单位)目标实施全程跟踪,及时发现、解决目标管理工作中的问题,保证目标管理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
第十五条 对涉及多部门(单位)协办的工作目标,主办部门(单位)要主动协调,协办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共同完成目标。
第十六条 各职能部门应主动支持、指导教学单位开展目标实施工作。
第四章目标考核
第十七条 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主要为《年度目标责任书》中明确的工作目标。
第十八条 考核程序
主要包括:本部门(单位)自评;目标管理工作办公室组织审核考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述职;民主测评与评议;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定考核得分和等级;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公示、公布考核结果等。
第十九条 考核等级
目标考核按党政管理部门与直属单位、教学单位等不同类别确定考核等级。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
第二十条 对单项工作完成情况优秀、表现突出的教学单位,可授予单项奖;对完成学校重要任务中表现突出或者在某一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部门(单位),可授予年度贡献奖。
第二十一条 对出现下列情况的部门(单位)实行目标考核“一票否决制”:因工作失误给学校声誉或经济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影响;师德师风建设、廉政建设、安全稳定、意识形态等出现重大问题;履行职责不力、执行不力,影响学校重要工作目标实现;其他经学校认定有重大责任事故的。“一票否决”事项由相应管理权限的职能部门提出,经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认定。被认定为“一票否决”的部门(单位)不得参评当年度的优秀、单项奖及年度贡献奖等。
第二十二条 目标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向各部门(单位)反馈具体目标考核情况,促进各部门(单位)总结工作成绩与不足,明确下一阶段工作目标和重点,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成效。
第五章考核结果应用
第二十三条 目标考核结果作为部门(单位)年度考核、干部年度考核、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四条 学校根据目标考核结果,对于目标考核获得优秀奖、单项奖的部门(单位),正常发放奖励性绩效并追加一次性奖励性绩效;对于获得年度贡献奖的部门(单位),学校进行一次性奖励。对于考核结果为合格的部门(单位),正常发放奖励性绩效;对于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部门(单位),扣减领导班子成员、部门(单位)的奖励性绩效。连续三年排名最后一名的,对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是学校实施年度目标管理工作的依据,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年初发布年度目标管理实施方案。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