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18新利luck菲律宾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的通知
宿院委〔2022〕17号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
《18新利luck菲律宾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8新利luck菲律宾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
中共18新利luck菲律宾 委员会
2022年2月24日
18新利luck菲律宾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规范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加强科级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打造“政治忠诚有定力、甘于奉献有情怀、改革创新有担当、能力过硬有学养、廉洁自律有底线”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江苏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任用原则
(一)党管干部;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三)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四)注重实干担当和工作实绩、群众公认;
(五)民主集中制;
(六)依规依法办事。
二、科级干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选拔任用学校设置的科级机构、科级岗位范围内任职的正、副科级管理干部。各部门(单位)科级机构、科级干部职数以学校核定数为依据。
三、选拔任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科级干部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自觉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组织领导能力强,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善于科学管理、沟通协调、依法办事、推动落实,工作实绩突出。
3.专业素养好,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高等教育情况,具有胜任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4.创新意识强,勤于学习,勇于探索,敢于攻坚克难,有开拓进取精神,能够切实推进改革创新、工作创优。
5.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教育事业,能够认真履职、服务师生,勤勉敬业、担当作为,忠实履行政治责任和岗位职责;有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团结协作,群众威信高。
6.正确行使职权,坚持原则,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二)任职资格
1.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提任正科职(级)干部职务的,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应当具有副科职(级)岗位两年以上任职经历;
(2)从专业技术岗位提任正科职(级)管理岗位干部职务的,应现聘在专业技术七级以上岗位,或者在专业技术八、九、十级岗位上工作五年以上,且具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
3.提任副科职(级)干部职务的,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一般应当具有四年以上工作经历;
(2)从专业技术岗位提任副科职(级)管理岗位干部职务的,应现聘在专业技术七级以上岗位,或者在专业技术八、九、十级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且具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担任党务部门科职(级)领导职务须为中共党员。
6.符合有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和任职岗位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要求。
四、选拔任用程序
(一)公布岗位。通过校园网发布公告,公布科级干部岗位。
(二)公开报名。采用个人报名方式,干部本人填写《18新利luck菲律宾 科级干部岗位报名表》。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民主推荐。各部门(单位)组织进行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
1.谈话调研推荐。教学单位参加谈话调研推荐的人员应包括其所在院(部)领导班子成员、支部书记、分工会主席、科职(级)干部、系(教研室)主任、教师代表等。非教学单位参加谈话调研推荐的人员一般包括所在部门班子成员、支部书记、科职(级)干部和部门工作人员代表等。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可以根据知情度、关联度和代表性原则确定。
2.会议推荐。召开推荐会议,说明有关政策,介绍参考人选产生情况,提出有关要求,组织填写推荐表。教学单位参加会议推荐的人员应包括其所在院(部)领导班子成员、支部书记、分工会主席、科职(级)干部、系(教研室)主任、教师代表等。非教学单位参加会议推荐的人员一般包括所在部门班子成员、支部书记、科职(级)干部和部门工作人员代表等。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可以根据知情度、关联度和代表性原则确定。
(五)各部门(单位)集体研究提出建议人选。
(六)确定考察人选。党委组织部根据岗位要求、年度考核、一贯表现、民主推荐等情况,提出考察人选。
(七)组织考察。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征求纪检监察部门对考察人选的意见。
(八)确定拟任人选。党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科级干部任职建议方案,提交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九)任前公示。拟任人选在校园网进行公示,听取意见。
(十)任职谈话。对决定任用的科级干部,指定专人同本人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要求和需要注意的问题。
(十一)发文任职。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五、选拔任用的有关要求
(一)党委组织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选拔任用科级干部的职责,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二)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新提任的科级干部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享受现职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试用时间计入干部任期;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另行安排工作。
(三)实行干部交流制度。科级干部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两届的,一般进行交流;任职满三届的原则上必须进行交流。
(四)实行任职回避制度。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担任直接隶属同一领导人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
(五)根据科级干部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各二级党组织及各部门(单位)具体承担科级干部的日常管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对科级干部实施管理、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依据之一。
(六)学校将科级干部教育培训纳入学校干部整体培训规划,结合岗位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科级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各二级党组织及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单位科级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18新利luck菲律宾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暂行)》(宿院委〔2020〕39号)文件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