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党办〔2023〕6号
关于加强校园内涉校外活动审批管理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内涉校外活动的组织领导、规范管理,确保各项活动正常、安全、有序开展,经研究,现将我校校园内涉校外活动的组织管理和审批程序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审批适用范围。校园内涉校外活动是指由各部门、各单位主(承)办的在校内报告厅、教室、操场等公共场所举办的有校外人员参与的文艺演出、报告会、竞赛、学术、培训、考试等活动。
二、活动组织和责任。按照“谁组织活动,谁承担责任”的原则,校园内各类涉校外活动必须要有明确的组织者和安全负责人,原则上由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
三、活动审批流程。校园内涉校外活动实行一事一审批制,提前一周完成审批流程,要明确活动举办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者范围、安全预案。涉及重要来宾的活动,需协调安排有关校领导陪同的,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客情报告工作的通知》执行。
四、活动报备和现场管理。校园内涉校外活动主(承)办单位要将获得批准的审批表报送校保卫处备案后方可举行活动。保卫处应全面掌握校园内涉校外活动的相关情况,并根据具体内容安排有关人员到现场监督安全预案执行情况及处理紧急突发事件。
五、活动内容和形式。校园内涉校外活动主(承)办单位要严格履行获批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承担安全管理责任,不得随意扩大和变更已申报的内容和形式。
本通知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8新利luck菲律宾 校园内涉校外活动审批表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