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新利luck菲律宾 教室管理规定 (宿院教〔2011〕4号)

编辑:沈海燕 时间:2020-10-07 点击数:

18新利luck菲律宾 教室管理规定

(宿院教〔2011〕4号)

教室是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为有效管理和利用教室资源,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创造良好的教学、学习和工作环境,现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教室管理职责

1.教务处负责所有类别教室(含普通教室、多媒体教室、制图室、语音室和公共机房等)的统一分配与调度,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和调配教室。

2.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全院多媒体教室、语音室、公共机房设备的规划建设、日常维护。

3.后勤处负责教室的保洁、安全和维修。

第二条 教室日常管理

1.后勤处绿化保洁与教室管理科负责全院所有教室钥匙的管理,负责教室安全、清洁卫生、水电管理和桌椅、门窗、窗帘、照明、电铃、讲台、黑板、电扇和电源开关等设备的维护与管理。

2.教室管理人员每天应对教室进行清扫,上课前应检查粉笔、板擦是否齐全,桌椅、门窗、窗帘、照明、电铃、讲台、黑板、电扇和电源开关等室内设备是否完好,并及时报修或补充。

3.教室管理人员根据教务处下达的当学期课表和自习教室安排按规定时间准时开放教室。

第三条 教室文明要求

1.学生应自觉遵守教室管理规定,尊重教室管理人员。教室内要保持安静,不准大声喧哗,禁止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准在教室吸烟、就餐、吃零食,不准在桌椅上及墙壁上乱涂乱画。

2.多媒体设备使用完毕后,使用者应按要求关闭仪器设备,并将设备钥匙及时送还教室管理科。

3.教师对学生不文明的行为,必须及时予以制止。

第四条 教室借用管理

1.各单位、部门举办培训班、辅导班等必须经继续教育学院培训中心审核同意后,由教务处统筹安排。

2.班级、系学生会或系所属社团借用公共教室开展活动,必须填写“公共教室借用申请表”,经所在系分管学生副主任审批后,送到教学秘书处,由教务秘书提前一天通过教室借用系统申报,教务处审核。批准后,教务秘书打印教室使用单,并签字,由使用者送交教室管理科值班室。

3.院学生会或院所属社团借用公共教室开展活动,必须填写“公共教室借用申请表”,经院团委审批后,提前一天送到教务处教务行政科审核后。教务行政科打印教室使用单,由使用者送交教室管理科值班室。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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