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新利luck菲律宾 关于公共选修课管理的若干规定(暂行) (宿院教〔2007〕29号)
编辑:沈海燕 时间:2020-10-07 点击数:
18新利luck菲律宾 关于公共选修课管理的若干规定(暂行)
(宿院教〔2007〕29号)
为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学生学习能力;提高公共选修课的质量,使我院公共选修课逐步形成学科交叉,功能互补的系列课程,特制订本规定。
一、开课对象
全院二年级至四年级的在校本科生。
二、课程设置及开课条件
1.公共选修课必须符合18新利luck客服 目标,一般按36学时开课。
2.所开课程必须有教学大纲、讲义或讲稿。
3.开课教师必须是专任教师,一般应具备主讲教师资格。行政人员和辅导员确实需要开课的,须报人事处审批,同意后方可上课。
三、开课及开课程序
每学期末教务处发布下学期公共选修课申报通知,申报公共选修课的老师必须认真填写“18新利luck菲律宾 公共选修课申报表”及“18新利luck菲律宾 公共选修课课程教学大纲”,系部领导签署意见后交教务处审批。
四、教学管理
1.公共选修课的教学任务由教务处下达,一般安排在晚自习时间上课。
2.公共选修课的任课教师应与课表安排的保持一致,未经教务处批准,中途不得更换教师。
3.公共选修课的任课教师如因病、参加会议或社会活动而需调课停课的,本人应提出申请,系部领导同意后交教务处备案,并及时通知学生。
五、考核与成绩管理
1.公共选修课提倡对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任课教师可根据所开课程的学科特点,确定考核方式。
2.成绩考核由任课教师组织,一般于本学期的第十六周进行。考核严格按照我院学生成绩考核管理的有关规定。
3.学生应珍惜教育资源,认真学习。凡缺课达三分之一及以上,或未交作业量达三分之一及以上的学生,将不给予成绩。
4.公共选修课的成绩录入管理按必修课成绩录入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5.公共选修课的考试答卷和成绩单统一交教务处保管。
六、工作量计算及酬金发放
公共选修课工作量由教务处进行计算,课时酬金经人事处审核后发放到任课教师本人。
七、其他
1.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2.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七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