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新利luck菲律宾 调、停课管理规定 宿院教〔2006〕18 号
编辑:沈海燕 时间:2020-10-07 点击数:
18新利luck菲律宾 调、停课管理规定
宿院教〔2006〕18 号
为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严格调课手续,坚决杜绝随意调课、停课的现象,特作如下规定。
一、任课教师如遇病、事、公假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课的,必须至少提前一天办理调课手续。在本人提出调课申请并填写《调课申请表》,经有关领导批准,报教务处备案后,由教学秘书填写《调课通知》,并及时通知到有关班级和人员。
二、本系(部)专业课任课教师遇特殊情况需要调课的,调课时间在一周及以内者,须经系(部)主管教学的主任批准,报教务处备案后,由教务秘书填写《调课通知》,及时通知到任课班级及有关人员。调课时间超过一周的,须经系(部)主管教学的主任批准,并报教务处批准和备案后,由教务秘书填写《调课通知》,及时通知到任课班级及有关人员。
三、公共课及承担含跨系课程的任课教师,如遇特殊情况需调课的,调课时间在一周以内者,须经开课系(部)主管教学主任批准,学生所在系(部)主管教学主任同意,报教务处备案后,由开课系(部)教务秘书填写《调课通知》,并由相关系(部)的教学秘书及时通知到有关班级和人员。调课时间超过一周的,须经开课系(部)和学生所在系(部)主管教学主任批准并报教务处批准和备案后,由开课系(部)教务秘书填写《调课通知》,并由相关系(部)的教学秘书分头及时通知到有关班级和人员。
四、全院性的公共选修课任课教师如遇特殊情况需调课的,须经开课系(部)主管教学主任批准,并报教务处批准后,由开课系(部)教务秘书填写《调课通知》,并通知到学生所在系(部),由该系(部)教务秘书通知到有关班级和人员。
五、各系(部)、各部门均不得占用学生上课时间开展其他活动。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占用学生上课时间的,则由活动主办单位出具证明,报有关领导和部门批准。涉及个别系学生的活动,须经该系(部)主管教学的主任同意,并报教务处批准,由该系(部)教学秘书填写《调课通知》,并通知到有关班级和人员。涉及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系(部)学生的活动,须经教务处批准,并报主管教学的院长批准,由教务处填写《调课通知》,交送相关系(部)教学秘书通知到有关班级和人员。
六、凡不按照上述程序办理调课手续,私自调课、停课的,一律按教学事故论处。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