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18新利luck菲律宾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项目培育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18新利luck菲律宾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项目培育办法(试行)》已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8新利luck菲律宾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项目培育办法(试行)》
18新利luck菲律宾
2020年12月22日
附件
18新利luck菲律宾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项目培育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规范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培育项目(以下简称培育项目)的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项目的培育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科三年级学生。个人项目的申报人为指导教师,团队项目的申报人为总指导教师。
第三条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体现本学科专业的发展方向,符合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能理论联系实际,具有一定的学术和应用价值;能够在前人工作的基础上,进行科学的分析与综合,提出新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手段;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具备取得创新性成果的研究条件。
第四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培育项目指导教师须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已取得有一定影响力的科研成果,具有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指导的学生获得过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奖励的教师优先。每位教师每年只能主持一个培育项目。
第五条参与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培育项目的学生须成绩优异,勤奋刻苦,富有创新精神,有较好的科研潜力。获得过学科竞赛奖项或参加过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学生优先。
第六条团队项目。每个团队3-5名学生,且为同一专业的学生至少2名;团队有总的指导教师,每个学生有各自的指导教师;各子项目设计合理,分工明确;相互之间的实质性协作与配合,具有较强的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
第七条学校每年设立个人项目不超过20项,团队项目不超过5项。每年10月份之前组织立项工作。
第八条根据项目的性质和预期成果情况,将给予培育项目一定的经费资助。
个人项目,文科、理科及艺术类资助额度1000元起,工科类资助额度3000元起。有下列情况者适当增加资助额度:工科类有实物或公开发明专利的,增加1000-2000元;其他类项目有产品实物或一定时长视频的,增加1000-2000元。
团队项目,按照每个子项目资助1000元起,计算总的资助额。有下列情况者适当增加资助额度:工科类团队项目有实物或公开发明专利的,对该团队再增加资助3000-5000元;其他类团队项目有产品实物或一定时长视频的,对该团队再增加资助1000-2000元。
第九条项目实施以当届本科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时间为最终时限。实施1年进行中期检查,中期检查不合格项目终止培育。
第十条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变更指导教师、研究内容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报告,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批准。
第十一条项目结束后必须达到下列基本条件方可提出结题验收:个人的毕业设计成绩为优秀,团体项目中60%以上单篇成绩为优秀。
第十二条项目的验收条件为:获得推荐参加省优秀毕业设计的评审资格。
未获得推荐省优参评资格的项目,培育期内必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视为验收通过:
1.学生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奖励。
2.学生获得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3.学生获批授权的各类自主知识产权。
4.学生发表学术论文。
5.学生参加重大调研活动等取得一定社会影响力。
6.其他能够体现学生能力水平的研究成果。
第十三条未能达到结题标准或终止培育的项目指导教师不得申报下一年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培育项目。
本办法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