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18新利luck菲律宾 本科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的通知 宿院教〔2021〕33号

编辑:沈海燕 时间:2021-12-02 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18新利luck菲律宾 本科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已经校长办公会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18新利luck菲律宾

20211119

18新利luck菲律宾 本科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本科生学习过程管理,通过密切学校、学生和学生家庭三方面的沟通与协作,引导和帮助学业有困难的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确保18新利luck客服 质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18新利luck菲律宾 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宿院〔201935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业预警是指学校依据学生管理规定、学籍管理办法及各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通过对学生每学期的学习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可能或已经发生的学业或学习困难的学生进行警示,告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并针对性地采取相应补救和帮扶措施,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种危机干预制度。

第三条学业预警分为三级:三级预警,二级预警,一级预警。各等级对应的情况见下表:

级别

对应情况

三级预警

课程考核经补考后不及格学分累计达6学分(含)以上10学分(含)以下。

二年级结束(专转本学生一年级结束),外语等级考试未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

三年级第一学期结束,外语等级考试或平均学分绩点未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

二级预警

课程考核经补考后不及格学分累计达10学分以上,20学分(含)以下。

三年级第二学期结束,外语等级考试或平均学分绩点未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

一级预警

课程考核经补考后不及格学分达20学分以上。

公共选修课不列入课程考核统计范围内;如学生同时受到两个级别预警,则按高级别处理。

第四条教务处于每学期第4周前启动学业预警工作,将学生不及格学分情况、预警等级等信息发至各学院,并通报学生处。各学院对本院学生不及格学分情况、预警等级等信息核对确认后,在教务处、学生处共同指导下,负责本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五条二级学院负责填写预警学生《18新利luck菲律宾 学业预警通知单》(附件1)并分级向学生个人及家长发放学业预警通知单。预警办法如下:

三级预警:学院向学生下达《18新利luck菲律宾 学业预警通知单(学生联)》,指定专人与学生谈话,进行警示教育,填写《18新利luck菲律宾 学业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附件3)。

二级预警:学院向学生下达《18新利luck菲律宾 学业预警通知单(学生联)》,向学生家长下达《18新利luck菲律宾 学业预警通知单(家长联)》(附件2),指定专人与学生谈话,进行警示教育,并与家长电话沟通后填写《18新利luck菲律宾 学业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学生家长填写《18新利luck菲律宾 学业预警通知单(家长联)》(回执),并寄给学院联系人,交学院留存。

一级预警:学院向学生下达《18新利luck菲律宾 学业预警通知单(学生联)》,向学生家长下达《18新利luck菲律宾 学业预警通知单(家长联)》,指定专人与学生谈话后填写《18新利luck菲律宾 学业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邀请家长面谈(或网上视频)并填写《18新利luck菲律宾 学业预警家长谈话记录表》(附件4),学生家长填写《18新利luck菲律宾 学业预警通知单(家长联)》(回执),并寄给学院联系人,交学院留存。

第六条学院预警期限应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制定,一般为1学期或1学年。受预警学生的帮扶工作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各二级学院应根据预警期限制定学生学业预警及帮扶工作实施细则,并指定专人对受预警学生进行帮扶工作。

第七条学院指定的帮扶责任人负责指导受学业预警学生根据18新利luck客服 方案及学生实际情况制定《18新利luck菲律宾 学业预警学生个人学习计划》(附件5),并指导和督促学生及时完成学习计划。

第八条建立学业预警学生学习档案

(一)预警教育过程必须有书面记录并经学生本人签字留存。

(二)学院保存预警学生的《18新利luck菲律宾 学业预警通知单(存根)》、《18新利luck菲律宾 学业预警通知单(家长联)》(回执)、《18新利luck菲律宾 学业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18新利luck菲律宾 学业预警家长谈话记录表》、《18新利luck菲律宾 学业预警学生个人学习计划》等材料,关注预警学生学业进展。

第九条学院定期对当学期发出学业预警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与总结,对学生进行动态管理,加强帮扶教育,督促学生完成学习任务。

第十条学生在预警期完成《18新利luck菲律宾 学业预警学生个人学习计划》,则予以解除学业预警。如学生经过预警教育仍不能按所修专业、所在年级的正常教学进度完成学习任务,依照《18新利luck菲律宾 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相关规定,达到留级条件的,则留入下一年级学习。

第十一条教务处、学生处负责督查各学院学生学业预警与帮扶工作。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教务处、学生处负责解释。

附件:1.18新利luck菲律宾 学业预警通知单

2.18新利luck菲律宾 学业预警通知单(家长联)

3.18新利luck菲律宾 学业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

4.18新利luck菲律宾 学业预警家长谈话记录表

5.18新利luck菲律宾 学业预警学生个人学习计划

Copyright© 2020 18新利luck菲律宾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黄河南路399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