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18新利luck菲律宾 课程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宿院评估〔2021〕2号

编辑:沈海燕 时间:2022-01-06 点击数:

关于印发《18新利luck菲律宾 课程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

通 知

各部门、各单位:

《18新利luck菲律宾 课程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已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18新利luck菲律宾

20211231

18新利luck菲律宾 课程评估实施办法(试行)

课程教学是实现培养目标和规格的最主要、最基本的途径。为加强课程管理,推动课程建设和改革,促进课程建设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全面提高课程建设水平,保障18新利luck客服 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课程评估对象为开课两轮及以上的课程,按照核心课、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通识课等分类开展评估,结合课程类型和开课时间,每学期评估不少于100门。

第二条课程评估内容由6个一级指标、19个二级指标、29个观测点组成。其中一级指标包括课程目标与定位、师资队伍、课程资源、教学实施、教学效果和课程特色。

第三条课程评估采取量化方法评分,根据评价指标体系及等级“权重”计算总分。

第四条课程评估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90分≤得分≤100分)、良好(80分≤得分<90分)、合格(60分≤得分<80分)、不合格(得分<60分)。

第五条课程评估过程主要包括自评、专家评估、形成评估结论三个阶段。各院(部)提出评估申请,教学评估办公室与教务处、各学院(部)共同确定具体评估课程数量和名单;各学院(部)要调动基层教学组织积极填报基本数据,准备支撑材料;教学评估办公室根据学院自评情况组织专家考察评估。专家组通过查看基本数据、现场调阅材料、听课、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核查,形成课程评估的最终得分和等级建议;教学评估办公室汇总专家组评估意见,召开反馈会,向课程所在学院反馈评估结论,并上报分管校长签署后,公示评估结果。

第六条课程评估结论达良好及以上的优先申报校级一流课程;评估结论为优秀的课程,优先申报省级、国家级一流课程;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课程,限期整改,一到两年后重新申请评估,经评估仍不合格的,根据课程类型,调整课程组成员或不得开设相应课程。

第七条已获批校级或省级立项建设的一流课程,可以结合校级或省级一流课程建设鉴定等级确定相应等级。

第八条评估结果将影响到专业评估,并纳入当年度学院教学工作考核内容。

第九条本方案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学评估办公室、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8新利luck菲律宾 课程评估指标体系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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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课程评估指标体系和标准...(7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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