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18新利luck菲律宾 国家“三大赛”项目 培育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18新利luck菲律宾 国家“三大赛”项目培育办法》已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18新利luck菲律宾 2022年10月4日
18新利luck菲律宾 国家“三大赛”项目培育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激发我校师生参与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提升我校创新创业参赛项目的竞争力,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三大赛”是指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等三大竞赛项目。 第二章申报条件及要求 第三条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经济、社会价值。项目技术创新性或商业模式创新性较强,具有可操作性,目标明确,实施方案可行,并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 2.鼓励跨专业、跨学科、跨学院申报培育项目。跨学院申报项目以项目第一指导教师所在学院为该项目申报依托单位。 3.申报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不得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第四条项目指导教师要求 每个项目可以有1至3名指导教师。项目第一指导教师每年最多只能指导1个培育项目。项目申报以指导教师牵头申报。每位教师在研项目(含指导、参与)最多为2项。 第五条项目申报学生要求 1.项目申报学生要求为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或我校毕业3年内自主创业的学生。申报学生需思想政治品质好,成绩优良,具备一定的学术科研能力或商业运行能力。 2.项目组成员3-15名。团队成员年级结构合理,以确保项目建设稳定持续开展。 第三章遴选及资助 第六条“三大赛”培育项目由创新创业学院组织申报、评审,每年视申报情况遴选出培育项目若干个,称为一般项目;投入经费30万元左右,并在项目培育成熟时从中评选出不超过3个项目,称为重点项目,投入经费100万元左右。项目培育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第四章管理 第七条创新创业学院负责培育项目的遴选、中期检查与结题。 各学院对本单位项目负有监督、管理、保障的责任,应保障项目人员的稳定、项目培育目标的实现、项目成果的形成及经费的合理使用。 第八条学校和所在学院应为立项培育项目提供场所,开放实验室做好保障工作。 第九条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一般不得变更或终止。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进行变更、终止的,相关学院须及时报备创新创业学院,由创新创业学院研究决定下一步处理方案。 第五章结题 第十条所有培育项目均需按期结题,由创新创业学院组织验收。 重点项目须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一项,方可参加结题验收: 1.入围“互联网+”“挑战杯”等国家级竞赛。 2.获“互联网+”“挑战杯”等省级竞赛最高奖。 一般项目须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任意3项或达到重点项目的结题条件,方可参加结题验收: 1.获得《18新利luck菲律宾 学科竞赛管理规定》(宿院教〔2018〕18号)文件中A类竞赛一等奖及以上。 2.获批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重点训练项目。 3.申报发明专利一项或实用新型专利两项(学生为第一作者)。 4.创业项目注册公司并实际正常运营3个月以上,同时已具备市场推广价值的产品或服务。 第六章成果认定 第十一条成果认定 1.项目中参加省赛和国赛的学生,可获得相应的创新学分,由二级学院根据相关文件进行认定。 2.项目指导教师的指导工作量按《18新利luck菲律宾 工作量计算办法》中第二类教学工作量计算执行。 3.对于获奖项目指导教师,按学校相关文件进行奖励。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二条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归学校所有,用于全校范围内的宣传展示。 第十三条本办法没有明确规定的,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学校其它文件中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