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18新利luck菲律宾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宿院教〔2022〕36号

编辑:沈海燕 时间:2022-10-07 点击数:

关于印发《18新利luck菲律宾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18新利luck菲律宾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已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18新利luck菲律宾

2022107

18新利luck菲律宾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毕业设计(论文)是18新利luck客服 计划中的重要教学环节,对于培养学生科学思维、创新创业能力与实践能力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管理,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二条教务处职责

1.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对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文件精神,制定并完善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章制度。

2.制定全校毕业设计(论文)总进程,明确学校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目标并分解实施。

3.督促检查二级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各阶段进展和质量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4.组织省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审推荐工作,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工作。

5.组织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经验交流和全校毕业设计优秀作品展。

第三条二级学院职责

1.成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含抽检制度)。

2.组织制定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基本要求和成绩评定标准。

3.审查指导教师资格,组织指导教师学习毕业设计(论文)有关规章制度。

4.指导开展各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工作,选题要求紧密结合生产和社会实际,难度、工作量适当,体现专业综合训练要求。

5.统筹安排毕业设计(论文)需用的实验场所。

6.组织开展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审查、开题报告审核、中期检查、答辩资格审查、评阅、答辩、成绩评定和抽检等工作。

7.负责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及培育项目的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推荐工作。

8.做好专业和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总结工作。

9.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各项资料归档工作。

第三章对指导教师和学生的要求

第四条指导教师资格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应对整个毕业设计(论文)阶段的教学活动全面负责。

2.校内指导教师由讲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人员担任,初级职称人员不得单独指导,但可协助副高职称以上教师指导。

3.校外指导教师可以聘请高校、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担任,由二级学院安排,报教务处备案。原则上校外指导教师数量不得超过本专业指导教师总数的25%

4.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需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每位指导教师同一年指导学生数不得超过8人,专业标准中有特殊规定的,按其标准执行。

第五条指导教师工作要求

1.指导教师负责组织学生学习《18新利luck菲律宾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写作规范》等相关规章制度;填写《选题审批表》(一人一题,原则上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后两周内完成),《任务书》《中期检查表》《指导教师评价表》;指导学生撰写《开题报告》、毕业设计(论文);联系安排实验、上机场所;定期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和成果质量;按要求整理归档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资料。

2.指导教师须参加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审查、开题报告审核、中期检查、评阅、答辩和成绩评定等工作。

3.指导教师可采用集中指导、个别辅导、小组讨论或线上交流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指导和答疑,做好指导记录。

4.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重视教书育人,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及时发现并纠正学生的学术不端行为。因指导不力导致学生不能参加答辩、答辩不通过或抽检不合格,按照教学事故相关条例处理。

第六条对学生的要求

1.严格遵守学校、学院及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必须首先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供对方单位的接受函经所在专业审查(含对接受单位及其指导人员的资格审查、对学生毕业设计课题的审查等),并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请假应先征得指导教师同意,再履行请假手续。

2.在教师指导下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主动接受检查,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进度,发挥主观能动性,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规定工作任务。

3.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毕业设计(论文)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抽检中被检测出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并经学校查实的,将撤销已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第四章选题要求

第七条选题要反映本专业的培养目标,体现专业综合训练特点,鼓励从科研项目、生产实践、创新创业实践等方面确定选题。

第八条选题要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难度和工作量适当,做到一人一题,真题真做,三年内选题不得重复。

第九条各专业选题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的比例应≥50%

第十条团队毕业设计(论文)要求团队成员不少于3名,成员具有较强的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团队有总指导教师,每位成员有各自的指导教师;团队必须有一个总的题目,每位成员必须有一个子题目,各子课题设计合理,分工明确,工作量基本均衡,研究内容有机联系,研究成果能有效反映团队成员间的实质性协作与配合,团队项目必须附5000字总报告。

第五章工作量和文本复制检测要求

第十一条理工类毕业设计(论文)可分为工程设计、理论研究、实验研究、计算机软件等类型。正文部分是指从绪论到参考文献,正文部分字数包含各类图表、公式等,原则上不少于15000字。工程设计类课题应绘制一定数量的工程设计图纸,计算机软件类的学生应完成一个软件或较大软件中数个模块的设计、调试等工作。

第十二条经、管、文、法、教类毕业论文可分为专题、论辩、项目研究、综合论文等类型,论文正文部分字数不少于10000字;外文类论文正文部分字数不少于6000词。

第十三条艺术类毕业设计(论文)包括设计作品和设计报告,设计报告(含设计过程及作品)字数原则上不少于6000字。音乐学、美术学等个别专业的字数应高于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第十四条所有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均须进行文本复制检测,文字复制比应≤25%视为检测合格,方可参加答辩。推荐参评省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审的论文文字复制比应≤15%

第六章答辩及成绩评定要求

第十五条答辩

1.各学院成立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组织领导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统一答辩要求和评分标准,对学生答辩资格和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进行终审,对有争议的成绩进行裁决,必要时进行重新答辩。答辩委员会由7-9人组成,由学院领导、系(教研室)主任及有关专家担任。

2.各学院设置若干答辩小组。答辩小组教师3-5名,设组长和秘书各1名成员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原则上至少有一名高级职称。指导教师不作为本人指导学生所在答辩小组的成员,答辩小组负责做好本小组学生的答辩与成绩评定等工作。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答辩资格:资料不齐全;文字复制比未达到要求;评阅成绩不及格;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4.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必须回学校与校内学生同步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5.因故无法参加正常答辩的学生,经学院批准后,可以参加学院组织的第二次答辩,且只有一次答辩机会。

6.参加正常答辩未通过的学生,可申请参加第二次答辩,第二次答辩一般安排在正常答辩后2周内进行。

7.每位学生答辩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其中学生报告毕业设计(论文)内容5分钟左右,答辩小组根据毕业设计(论文)涉及的内容,就有关的基础理论、基本方法、实验过程等向学生提问,问答时间10分钟左右。

第十六条成绩评定

1.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按照各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大纲要求执行。

2.毕业设计(论文)总评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即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和不及格(60分以下)。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占30%)、评阅教师评定成绩(占30%)和答辩小组评定成绩(占40%)组成。各学院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和比例,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审批同意后执行。

3.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总评成绩优秀率一般不超过20%

第七章评优及抽检要求

第十七条评优

1.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必须选题科学,符合专业教学要求,能够较好地体现本专业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综合应用。

2.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独到见解,或具有一定的实用(参考)价值。

3.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数量为当届论文数的2%

4.推荐参加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审的综合评定成绩应为优秀。

5.学院推荐参评的校级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经专家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院内公示。

6.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审,并推荐参加省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

第十八条抽检

1.二级学院每年进行一次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工作,各专业在答辩前完成,抽检率不低于当届毕业设计(论文)数的20%。教务处于每年7月初组织校级抽检工作。

2.毕业设计(论文)的抽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要素及评价细则》执行,不同学科门类对应不同评分细则。

3.省级毕业设计(论文)抽检专家评议结果分为合格论文存在问题论文存在问题论文由所属学院限期完成整改,并限制相关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省级抽检结果将作为二级学院年终教学考核的依据。

第八章材料归档要求

第十九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可分为2个分册归档。

第一分册:选题审批表、任务书、开题报告、外文翻译(可选)、中期检查表、答辩申请表、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可选)等。

第二分册:毕业设计计算书(说明书)或毕业论文、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简洁版),指导教师评价表、评阅教师评价表、答辩委员会评价表、答辩记录表、综合成绩评定表。

图纸、报表、光盘或样品等可作为附件另附。

第二十条团队毕业设计(论文)归档资料

团队毕业设计(论文)资料由各子课题所在学院单独存档。

第九章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18新利luck菲律宾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宿院教〔200613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18新利luck菲律宾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写作规范

2.18新利luck菲律宾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模版--理工农类

3.18新利luck菲律宾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模版--文法经教类

4.18新利luck菲律宾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审批表

5.18新利luck菲律宾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6.18新利luck菲律宾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7.18新利luck菲律宾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价表

8.18新利luck菲律宾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教师评价表

9.18新利luck菲律宾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小组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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