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18新利luck菲律宾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宿院质评〔2022〕2号

编辑:沈海燕 时间:2023-02-16 点击数:

关于印发《宿迁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实施办法》的通 知

各部门、各单位:

《18新利luck菲律宾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实施办法》已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18新利luck菲律宾

20221012

18新利luck菲律宾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实施办法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教师教学水平,提高18新利luck客服 质量,依据《18新利luck菲律宾 教师教学工作规范(试行)》(宿院教〔202224)、《18新利luck菲律宾 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宿院教〔202237)等文件,本办法。

第一条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全面评价的原则;坚持目标性、科学性多维的评价原则。

第二条考核的对象为承担全日制本科教学任务的全体教师(含外聘教师)。

第三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在每年12月份组织进行,对教师两学期教学质量进行综合考核并进行等第认定。

第四条教学质量考核总分由学生评价(30%)、基层教学组织评价(20%)、院(部)评价(20%)、督导评价(30%)四部分构成。

(一)学生评价为当年春季学期学生评教与秋季学期学生评教的平均得分。

(二)基层教学组织评价由各基层教学组织实施,根据同行评价、教学资料质量、听课任务完成情况、参加基层教学组织活动次数等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综合考核。

(三)院(部)评价由各学院(部)教学委员会组织实施,评议的内容主要包括组织对教师课堂教学专项评价、教学服务情况、教学资料质量及归档及时性等方面。课堂教学专项评价包括教师教学五大件质量(教材、教学大纲、教案、教学进度表、平时成绩记载表)、教师课堂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板书及教学课件质量、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课程思政元素、教学秩序管理等。

(四)督导评价包括校督导评价、院(部)督导评价,取督导听课评价平均值。校督导评价结果由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提供。院(部)督导评价由各学院(部)负责组织,各学院(部)督导组在一个自然年内须对本学院(部)所有开课教师的课堂教学听课全覆盖。

第五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第。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教师总数不超过参评教师总数的50%

优秀:综合考核成绩≥90,且在本单位排序位于前50%;

良好:75综合考核成绩<90综合考核成绩得分90分但未被评为优秀者

合格:60综合考核成绩<75分;

不合格:综合考核成绩<60分。

第六条在教学改革、教学竞赛、双创等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由学院(部)提出申请,经教务处认定后可以破格评为优秀,不占本单位优秀指标。外聘教师、兼职教师的教学质量考核单列,不占本单位优秀指标。

第七条进修、访学等超过一学期且未上课的教师不得评为优秀等第;学院(部)需对本单位考核结果连续两年在后5%的教师进行评议,评议认定确实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认定为不合格等第。

第八条其他涉及教学质量考核的特殊情况,由学院(部)提出具体工作方案,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配合执行。

第九条学院(部)负责本单位开课教师的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组织教师填写《18新利luck菲律宾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表》(附件2)并存档;考核结果本单位内部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汇总表见附件1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审核备案

第十条各学院(部)教师对教学质量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先向本单位教学委员申诉,申诉未果的可以向学校教学委员会申诉。

第十一条教学质量考核结果将作为教师职称评审、教学评奖、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和岗位聘任等各类评聘工作的重要依据,也作为树立教学典型,开展优质课、公开课、观摩课等教学活动的参考依据。

第十二条考核结果不合格教师半年内不能担任课程主讲教师,当年不得参加评先、评优,半年以后经学院(部)评议达到合格及以上方能担任主讲教师;连续两年评价等级为不合格的在职教师,一年内留岗学习,不能担任课程主讲教师,一年以后经学院(部)评议和学校考核达到合格及以上方能担任主讲教师,评议不合格者,将报人事处建议调离教学岗位。学院(部)需对考核结果不合格教师提出改进措施和方法提交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负责解释。《18新利luck菲律宾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试行)》(宿院〔201327号)同时废止。

附件1.18新利luck菲律宾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总分考核等第总表

2.18新利luck菲律宾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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