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新利luck菲律宾 学生诚信守则
宿院〔2022〕21号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深化校风、学风建设,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树立大学生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展示大学生的良好精神风貌,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守则。
第一条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诚信美德,争做新时代诚实守信的模范。
第二条在日常学习生活中,不断深化对诚信的思想价值、伦理价值和人本价值的认识,自觉养成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和诚实守信的行为习惯,努力提高思想道德素质。
第三条新生入学时应及时向学校转交个人档案材料和党、团组织关系,不私自改动个人档案材料,无相关徇私舞弊行为。
第四条在申请政府奖学金、各类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 困难补助和勤工助学岗位等帮扶项目时,认真填写申请表,如实向学校反映自己的家庭基本情况、经济状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隐瞒事实或夸大困难。
第五条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若确实有困难无法按时缴纳贷款本息,应及时与贷款银行和学校取得联系、协商解决,并按有关规定自觉交纳滞纳金;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按时到指定银行及其代办点缴纳贷款利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毕业后必须将自己的最新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及时告知贷款银行和学校,并在规定还款期限内还清贷款。
第六条患有传染病、慢性病、精神病或不能参加剧烈运动的学生,不隐瞒自己的病情,能及时向学校汇报,以便于采取相关处理措施,防止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影响。
第七条在校接受教育期间,能按时缴纳学杂费、住宿费等有关费用,不恶意拖欠。
第八条认真学习医疗保险条例,理赔时,无伪造病历等弄虚作假行为。
第九条校园内发生刑事、治安案件或交通、灾害等事故时,在场学生应协助保护现场,事后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及时主动地与学校保卫处或公安机关反映事件始末,配合调查处理。
第十条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若违反纪律应及时承认错误,不隐瞒事实真相;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检查中,若需要进行相关事项登记时,被要求登记的学生能如实登记相关内容。
第十一条注重网络文明,不盗用他人的网络地址和用户帐号、不利用网络捏造、传播谣言,诋毁他人;不浏览不健康的网站。不得利用互联网进行诈骗等犯罪活动,不得从事发布病毒等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
第十二条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说老实话,做老实事,诚实为人,公正处事,言行一致;不得随意议论他人,不编造、散布和传播谣言,不损害集体或他人的声誉,构建和谐社会关系。
第十三条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不迟到、早退,不无故旷课,杜绝夜不归宿现象,有事应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并认真如实填写请假条。
第十四条按时完成各类课程、实验等作业,自觉遵守考场纪律,考试不作弊,杜绝学术欺诈,考试作弊等不良行为,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科研风气。
第十五条注重学术道德,不剽窃他人的论文和其他科研成果。不篡改或抄袭他人作业或实验报告,杜绝由他人代替或代替他人完成作业或实验(报告)。
第十六条保管好个人有关证件和校园卡,不涂改、伪造或转借他人,不偷窃或私刻、私盖公章。
第十七条在组织发展和各种评奖评优过程中,能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向组织或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供真实的材料、证明。
第十八条联系就业单位时,应实事求是地制作个人推荐材料,不弄虚作假,不故意夸大自身优点,不回避缺点和不足,不伪造技能证书、培训证书、奖励证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不提供虚假的学习成绩证明。
第十九条文明使用手机、电脑、网络及各类自媒体等,不通过社交媒体、短信等方式编发各种诋毁和骚扰他人正常学习、生活的信息。
第二十条爱护公物,不故意损毁和破坏公共公有设施,若有损坏,应主动照价赔偿。
第二十一条 本守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18新利luck菲律宾 学生诚信守则》(宿院〔2005〕36号)自动废止。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