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新利luck菲律宾 学生课堂考勤补充规定
编辑:仝江红 时间:2022-10-14 点击数:
18新利luck菲律宾 学生课堂考勤补充规定
宿院办〔2007〕7号
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增强学生纪律观念,推进良好校风和学风的形成,现对学生课堂考勤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基本要求
(一)凡教学计划所开课程都要实行考勤,学生要按时上下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
(二)学生因病因事不能上课的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并将有效请假条交由考勤班长向各任课教师出示,否则按旷课论处。
(三)学生上课时不得随便离开教室。若有特殊情况,应向老师请假,经同意后方可离开,否则视为早退。
二、考勤程序
(一)考勤班长负责本班学生课堂考勤工作。上课开始,老师喊“上课”,班长喊“起立”,考勤班长报告应到人数和实到人数,老师喊“请坐下”。下课后,考勤班长向任课教师提供迟到、早退和旷课学生名单,任课教师核查后在《点名簿》上作准确、完整的记载。
(二)考勤班长把当天迟到、早退和旷课学生名单报送分管本班级的辅导员,辅导员进行登记。
(三)任课教师每月末向教务处和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报送所任课班级学生缺勤情况。
(四)教务处和各二级学院对学生缺勤情况进行统计汇总。
三、考勤结果使用
(一)学生一学期内无故旷课累计达10学时以上的,学生所在二级学院要根据《18新利luck菲律宾 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修订稿)》及时研究提出处分意见报学生处。
这里重申:学生一学期内无故旷课累计达10学时的,给予警告处分;达20学时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达30学时的,给予记过处分;达40学时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达50学时及以上,或未经请假连续两周未参加教学活动的,给予退学处理。
(二)辅导员要认真对迟到、早退和无故旷课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共同做好工作。
(三)所有考勤记录均由各二级学院和教务处存档,作为评选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教务处组织各二级学院对教师履行考勤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作为业务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五)各考勤班长要自觉履行工作职责,不得在考勤工作中出现包庇或舞弊行为,否则,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本补充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学生处负责解释。
200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