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院〔2010〕64号
关于印发《18新利luck菲律宾“学生最满意教师”评选办法》的
通知
各部门(单位):
现将《18新利luck菲律宾“学生最满意教师”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8新利luck菲律宾“学生最满意教师”评选办法》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六日
主题词:师资队伍最满意教师△ 评选 办法
抄送:院领导
18新利luck菲律宾 院长办公室2010年12月6日印发
共印35份
附件
18新利luck菲律宾“学生最满意教师”评选办法
为促进教师不断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和教学科研能力,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营造和谐的师生关系和尊师重教的氛围,建设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学院决定每年在承担院教育教学工作的内外聘教师中开展一次“学生最满意教师”评选活动。办法如下:
一、评选名额:每年10名。
二、评选办法:
(一)每学年的第一学期,由各系组织毕业班的学生进行推荐,每位学生在大一到大四的任课教师中推荐自己最满意的5名教师。
(二)各系汇总推荐人选得票情况,剔除“一票否决”的候选人,将排名前3名教师名单报学生处。
(三)学生处将候选人的资料在校园网和校报上公示(时间一周),组织毕业班学生在网上投票,得票数最多的10人为“学生最满意教师”。
三、评选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组织严密,民主透明。
(二)学生处和各系评选组织人员要教育学生认真推荐,将自己心中最满意老师推荐出来,要规范评选程序,确保评选质量。
(三)严肃纪律,杜绝各种舞弊现象的发生。
四、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一票否决,不得评为“学生最满意教师”:
(一)有教学事故发生
(二)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现象
(三)有损教师形象的其他不良行为
(四)病事假超过一个月以上者
五、奖励办法
由学院授予“学生最满意教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2000元。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