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院〔2011〕14号
关于印发《18新利luck菲律宾 新教师导师制暂行实施办法》的
通知
各部门(单位):
现将《18新利luck菲律宾 新教师导师制暂行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8新利luck菲律宾 新教师导师制暂行实施办法》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主题词:新教师导师制办法
抄报:院领导
18新利luck菲律宾 院长办公室2011年4月19日印发
共印35份
附件
18新利luck菲律宾 新教师导师制暂行实施办法
为充分发挥老教师在教学工作中的传、帮、带作用,帮助新教师了解高校的教学规律,掌握科学的教学方法,尽快过教学关,学院决定建立新教师导师制,为新录用的、无高校教学工作经历的青年教师配备导师,具体办法如下:
一、导师的基本条件及职责
(一)基本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师德。
2.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
3.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务,且科研能力强。
(二)职责
1.对新教师提出培养目标,制定培养计划。
2.对新教师进行师德教育,帮助新教师树立“敬业爱生、乐教尚研”的精神,培养其实事求是、严谨治学的科学态度。
3.为新教师解读课程教学大纲,指导新教师撰写教案,在新教师正式授课前,督促新教师写出二分之一以上的教案并通过教研室的检查;不定期地安排新教师试讲,在新教师正式授课前,确保新教师连续两次通过教研室组织的试讲。
4.新教师正式授课后,深入课堂听新教师讲课,每学年不少于 10学时,并对新教师的讲课进行点评;指导新教师开展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指导实验、实习等教学环节。
5.给新教师上示范课每学年至少2次。
二、对新教师的要求
1.服从系(部)、教研室的工作安排,积极主动承担教学任务,参加教研室活动。
2.遵守18新利luck菲律宾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心学生,教书育人。
3.尊重老教师,虚心向老教师学习。随堂听老教师的课,每学期不少于10课时。
4.认真学习课程教学大纲,吃透教学内容,正式授课前写出二分之一以上的教案并通过教研室组织的教案检查;认真准备试讲并连续两次通过教研室组织的试讲检查。
5.学年末,顺利通过教务处组织的课堂教学质量测评。
三、管理与考核
(一)管理
1.各系(部)要切实落实新教师导师制,在新教师报到后的两周内为其配备导师,报教务处、人事处备案。
2.导师与新教师须与所在系(部)签订《新教师导师制协议书》,明确双方的目标任务及考核要求。协议书一式5份,导师、指导对象、系(部)各执1份,教务处、人事处各备案1份。
3.新教师的指导期限一般为1年,每位导师指导新教师一般为1-2名;指导教师应相对稳定,如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换。
4. 教务处、人事处负责对各系(部)新教师导师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新教师导师制执行不力的单位,要求其限期整改。
(二)考核
1.新教师的考核按照《教师学年综合考核办法(修订稿)》进行,不单独组织。
2.导师的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层次,需结合《新教师导师制协议书》规定的任务完成情况和新教师课堂教学考核等级两方面进行。导师在完成协议书规定任务的基础上,考核等级和新教师课堂教学考核等级挂钩,新教师课堂教学考核被评为优秀或不合格的,指导教师的指导工作也相应的定为优秀或不合格,其他情况定为合格。若指导教师没有完成协议书规定的任务,无论新教师课堂教学测评等级如何,指导教师的指导工作均定为不合格。
3.指导工作被评为合格的指导教师,每学年奖励2000元,指导工作被评为优秀者,每学年奖励3000元 ,指导工作不合格者,不作奖励。
四、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