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院〔2012〕27号
关于印发《18新利luck菲律宾 教师国内访学管理办法(试行)》的
通知
各部门(单位):
现将《18新利luck菲律宾 教师国内访学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严格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8新利luck菲律宾 教师国内访学管理办法(试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师资国内访学办法通知
抄报:院领导
18新利luck菲律宾 院长办公室2012年3月26日印发
共印35份
附件
18新利luck菲律宾 教师国内访学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鼓励广大教师提高教学科研水平,促进优秀青年教师快速成长,现制订18新利luck菲律宾 教师国内访学管理办法。
一、培养目标
每年选拔10-15名(各系部1-2名)爱岗敬业、专业基础扎实、发展后劲大的优秀教师到国内著名高校访学,通过高级访学,进一步提高科研水平。
二、选拔条件
1. 热爱祖国,关爱学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情操,受到学生的尊敬和爱戴;治学严谨,工作踏实,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团队协作精神,热爱并有志于长期在18新利luck菲律宾 从事教育工作。
2. 在学院工作期间没有访学经历或距离上次访学时间在5年以上,且具有硕士学位,取得讲师资格并在我院受聘讲师职务3年以上;或者取得副教授资格并在我院受聘副教授职务2年以上。
3. 近两年内教学综合考核须为优秀;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任现职以来,在省级以上刊物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专业学术论文文科3篇以上,理工科2篇以上。
4. 省“33318新利luck客服 工程”、“青蓝工程”、市“13518新利luck客服 工程”、院“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等培养人选优先推荐。
三、选拔程序
1. 个人申请。填写《18新利luck菲律宾 访问学者申请表》,提交学术论文检索结果。
2. 系(部)审核。系(部)成立领导小组,根据选拔条件及学院专业设置和学科发展需要审核申请人资格,提出审核意见。
3. 教务处、人事处审核申请人及系(部)意见,报院领导批准。
4. 人事处按照申请访问学者的要求为申请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四、相关待遇
1. 申请人员在访学期间,发放档案工资、50%的岗位津贴和节日慰问费,缴纳保险和公积金。
2. 国内访问学者学习结束后,可持受访单位出具的访学证明,报销访学费、住宿费和交通费(每学期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
五、管理办法
1. 教师在申请访学后,应与学院签订《高校访问学者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2. 教师访学期间,要严格遵守所在学校的规章制度,珍惜访学的机会,认真学习各门课程(包括实验、科研方面的工作),提高科研水平。
3. 各系(部)应与访学教师保持联系,及时了解情况,予以鼓励、督促和指导。
4. 教师访学结束后,须向所在单位和人事处提供访学小结、结业证书等材料,填写《18新利luck菲律宾 教职工培训期满跟踪考核表》,明确访学结束后一年内的教学、科研目标。
5. 访学成绩及跟踪考核情况记入教师个人档案,作为职称晋升、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