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院〔2017〕33号
关于印发《18新利luck菲律宾 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现将《18新利luck菲律宾 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8新利luck菲律宾 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施细则。
18新利luck菲律宾
2017年9月11日
附件:
18新利luck菲律宾 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我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江苏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暂行)》有关规定,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认定范围
我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如下:
(一)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基本条件,在我校专门从事教学工作、拟聘任高等学校教师职务的在职在岗人员。
(二)聘任在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岗位的专职辅导员。
二、申请条件
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中国公民身份,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三)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1.具有选择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设计教学方案、掌握和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管理学生的能力,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以及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2.须参加江苏省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3.申请汉语言文学学科教师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甲等水平,其他学科教师应达到二级乙等水平。
(四)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三、组织机构
为做好我校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经研究,成立18新利luck菲律宾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18新利luck菲律宾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和专业评议组。具体机构组成如下:
(一)18新利luck菲律宾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闵铁军
副组长:顾晓虎王宝安
成员:孙以泽吴绍兵王菊肖庆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实施,由王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具体成员:王菊肖庆东仲燚吴欣阳王远恒
(二)专家审查委员会:
专家审查委员会成员19人,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3名,校长闵铁军教授任主任委员,党委书记顾晓虎教授和副校长王宝安教授任副主任委员,其余委员均由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担任,包括江苏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工程学院、扬州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财经大学等7所联建高校的专家、教授。专家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申请人的所有申报条件及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评议情况,在审查的基础上,提出专家审查意见,并投票表决。
(三)专业评议组:
专业评议组由各二级学院组建成立,各二级学院院长担任组长,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人员担任组员,一般每组由5-7人组成,主要负责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测试,并最终给出测试评价等级。
四、认定程序
(一)学习培训:申请人在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前,须完成江苏省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通过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普通话水平测试,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二)发布通知:学校人事处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下发的通知要求,在校园网上发布认定通知。
(三)本人申请:申请人根据通知要求,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注册、网上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并准备相关纸质材料。
(四)组织体检:由学校人事处组织申请人员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合格。
(五)现场确认: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所需材料到人事处进行现场确认,对不符合认定资格条件的申请人不予确认。现场确认所需材料包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学历证书、身份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格检查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高校教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和照片等。
(六)组织测试:成立专业评议组,对通过现场确认的申请人员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申请人各项指标进行量化打分后,再综合提出结论性意见,并填写在申请表内,由组长签字后上交。具体操作细则按《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与标准(试行)》执行。
(七)会议评审:召开专家审查委员会评审会议。评议工作须坚持民主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召开会议时,要求资格审查委员会出席人数不得低于总人数的4/5,评议结果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同意票数超过出席会议委员2/3者方为通过。未出席评议会的委员不得委托投票或补充投票。专家审查委员会成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内部评议情况不得向外泄露,如委员亲属为评议对象要实行回避制度。如发现委员有违反组织纪律的,将按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八)结果公布:人事处将对专家审查委员会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九)报送备案:经公示无异议后,人事处将认定结果报送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备案,由省教育厅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五、工作要求
(一)申请人在申请认定前,要认真参加相关学习、培训,保质保量完成规定的各项任务。
(二)申请人所在部门要高度重视新教师培养工作,积极落实新教师导师制,督促指导新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及科研工作,指导和帮助新教师顺利参加高校教师资格认定。
(三)人事处要根据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和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务院《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江苏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暂行)》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本细则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八、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抄报:校领导
18新利luck菲律宾 校长办公室2017年9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