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院〔2020〕42号
关于印发《18新利luck菲律宾 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
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18新利luck菲律宾 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试行)》已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8新利luck菲律宾 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试行)》
18新利luck菲律宾
2020年10月23日
附件
18新利luck菲律宾 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才为王”办学方略,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优化师资队伍结构,规范人才引进与管理工作,为建设高水平有特色应用技术大学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科学规划,需求引导。以学校“十四五”规划和发展目标为导向,坚持人才队伍建设与学科专业建设规划相一致,打造一流人才队伍。
第二条改善结构,突出重点。全面分析评判学科专业建设和18新利luck客服 需要,改善现有师资结构,大力引进教学科研骨干,优先引进学校优势学科、重点建设学科和新兴学科急需的高水平人才,着力引进学科领军人才和优秀团队。
第三条程序规范,合同管理。坚持公开招聘、公平竞争、科学评价、择优聘用、合同管理。根据聘用合同,实施聘期目标考核和动态管理。
第四条明确职责,强化服务。高层次人才引进实行校院(部)两级管理、以院(部)为主的方式。学校加强宏观指导和重大问题的协调,教学单位实行党政共同负责制,院(部)主要负责人为人才引进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能部门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为高层次人才引进提供便利和保障。
第二章引进条件
第五条引进人才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学术背景和发展潜力。
(二)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治学严谨,学术道德正派。
(三)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和学术交流能力,能胜任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工作需要。
第六条引进人才主要分为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青年英才、紧缺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创新团队等类别。
(一)领军人才
1.领军人才A类:主要包括国内外院士、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级教学名师等,或与上述人才水平相当的杰出人才。
2.领军人才B类: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千人计划”青年项目、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省特聘教授、省“333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省“双创”人才、省部级以上突出贡献专家、省级教学名师等,或与上述人才水平相当的杰出人才。前四项青年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其他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二)拔尖人才
拔尖人才引进分为A类、B类。要求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能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在相关专业、行业领域取得较为显著的学术成果,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具体引进条件按当年的《18新利luck菲律宾 高层次人才招聘政策及计划》执行,相关科研成果要求为近五年取得。
(三)青年英才
青年英才引进分为A类、B类。要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身体健康,能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且具备较好的发展潜力,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条件特别优秀或具有副高职称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具体引进条件按当年的《18新利luck菲律宾 高层次人才招聘政策及计划》执行,相关科研成果要求为近五年取得。
(四)紧缺人才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具有高级职称,符合学校特定岗位需要,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条件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具体引进条件按当年的《18新利luck菲律宾 高层次人才招聘政策及计划》执行,相关科研成果要求为近五年取得。
(五)高技能人才
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且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在世界500强及国内外知名企业工作的项目经理或者技术主管,有5个以上大型项目实施经验;或世界技能大赛前三名选手、全国一类职业技能竞赛第一名选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授予的“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江苏省政府授予的“江苏技能状元”“江苏工匠”以及相当于上述类别之一的高技能人才。具有副高职称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具有正高职称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六)创新团队
1.创新团队的学科领域应符合我校学科建设布局规划需要,一般为省“双创”人才团队、省部级教学团队、省级高层次研究团队等省级及以上人才团队。
2.创新团队带头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成果(一般应是知名学者或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或省级以上重大项目主持人等),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可适当放宽),有开阔的视野和胸怀。
3.创新团队成员一般为3人以上,所有成员需同时报名。团队成员结构合理,分工明确,核心成员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学科方向一致或相近,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较高的学术水平,近三年所取得的标志性成果得到业内公认。
第三章引进待遇
第七条学校每年底制定下一年度的《18新利luck菲律宾 高层次人才招聘政策及计划》和《18新利luck菲律宾 高层次人才评价标准和引进待遇细则》,引进人才待遇按照当年度学校发布的引进待遇政策执行,特别情况可一人一议。
(1)领军人才的待遇由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初步意见,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2)拔尖人才、青年英才、紧缺人才、高技能人才、创新团队的引进待遇,由人事处会商教学单位提出初步意见,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团队科研费用整体核拨,团队成员的个人待遇根据其实际水平参照各类人才引进标准适当提高,其中,带头人提高20%,其他成员提高10%。
第八条补充待遇。
(1)符合安排配偶工作却无需安排的,增加10万元安家费。
(2)博士后或有海外1年以上学习或工作经历者,增加安家费5-10万元,其中获得海外大学博士学位者增加安家费10万元,博士后和其他1年以上海外经历增加安家费5万元。
第九条引进人才购房补贴及安家费分三次发放,除第一次在聘用合同签订并正式入职后发放50%外,其余两次(分别按30%、20%发放)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引进人才在宿迁购房时,可一次性借支剩余50%的购房补贴及安家费。
(1)夫妻双方同为引进人才者,可分别享受购房补贴及安家费。
(2)学校为引进人才提供过渡住房或租房补贴,不超过3年。租房补贴按月发放,标准以当年的人才招聘公告为准。夫妻双方同为引进人才者,不重复享受过渡住房或租房补贴。
第十条科研启动费。科研启动费的拨付分两次进行,学校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并正式入职后,拨付50%科研启动费,引进人才中期考核合格后,拨付剩余的50%科研启动费。管理和使用按照《18新利luck菲律宾 人才引进科研启动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学校鼓励引进的人才申报国家、省各类人才项目计划,并积极落实有关政策待遇,给予必要的配套。
第十二条引进人才按聘用合同要求,完成相应任务即可享受国家政策或合同规定的工资、津贴等待遇。
第十三条中级职称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入校三年内享受副教授奖励性绩效工资待遇(最低岗级)。三年后按新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享受有关待遇,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须正常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为引进人才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并根据引进人才层次和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的助手。
第四章工作程序
第十五条制定引进政策与计划。每年9-10月份各用人单位根据学科建设目标和发展规划上报用人计划,教务处、科技处根据学校发展规划上报储备人才计划,人事处进行初审,提出初步意见,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后,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发布招聘信息。人事处在江苏省人社厅和学校网站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并通过招聘会等多种渠道向境内外发布人才招聘信息。
第十七条接收应聘材料。人事处和各用人单位提供专门邮箱、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接受人才应聘材料。人事处于3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应聘材料初审后转至相关用人单位。今后开发使用专门的人才招聘系统,将按照新的流程进行。
第十八条资格审查。用人单位对应聘材料进行学科、专业等方面的审核,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考核,并将初步意见向应聘人员反馈,同时报人事处备案,人事处对各用人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原则上,公布的岗位仍有空缺,且应聘人员符合应聘条件的,均应该安排考核。
第十九条综合考核。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的考核由人事处负责,人事处组织校内外同行专家对满足引进条件的应聘者进行通信或会议评审,初步确定其入选类别,然后将初审意见提交学校审议。其他人才由用人单位成立考核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1.考核小组。教学单位实行双组长制,由教学单位院长(主任)和党总支(直属支部)书记任组长;其他部门单位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用人单位相关领导、系主任和专业教师等组成,考核小组人员一般不少于5人。
2.考核内容。用人单位首先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师德素养、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再进行试讲和面试考核。通过讲课,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方法、教学技能、教学效果,了解其教学水平;通过面试,了解应聘人员学习、工作经历,学术研究背景、科研水平、科研潜力等相关情况。
3.考核结论。用人单位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师德素养、道德品质等情况提出鉴定意见,对试讲和面试情况进行打分,填写相关表格,提出初步考核意见、引进类型和相应待遇,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后连同应聘人员所有材料提交人事处。
第二十条学校审批。人事处负责审核用人单位考核结果,对用人单位提出的引进类别和引进待遇等提出初审意见,报校领导审核,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引进团队和为引进人才提供特殊待遇等事项报人才引进工作小组审议、校长办公会或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第二十一条手续办理。经研究拟录用的人员,由人事处按有关规定办理体检、网上公示、录用报批、合同签订、待遇发放等相关手续。
第二十二条学校设置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对于特别优秀的高层次人才,由校领导和有关用人单位负责人等讨论签署意见后予以引进,事后由人事处向学校汇报。
第五章聘后管理
第二十三条学校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协议,明确薪酬待遇、双方职责及权利义务、服务期限等,服务期一般为8年。协议一式三份。
第二十四条引进人才全部实行“六年两个考核期”的跟踪考核制度。聘期考核自引进人才经省人社厅批复全职全时在校工作、并于当月签订聘用协议之日起,满3年进行一次中期考核,为第一个考核期;满6年进行全面期终考核,为第二个考核期。学校根据考核结果执行相关待遇。引进人才每年参加教职工常规年度考核。
第二十五条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聘期内的思想政治表现、师德素养、道德品质、教学和科研工作业绩、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等。年度考核在本年末或下年初进行,由用人单位负责。中期考核、期终考核在聘任分别满3年或6年时进行,由学校负责组织。6年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学校可以低聘或解聘。
第二十六条考核标准。在做好学院教学和学科建设工作的基础上,引进的拔尖人才、青年英才由学校设定考核标准;引进的其他人才和团队参照该标准一人一议,确定具体考核标准,考核标准均作为聘用协议的内容。对于不能归入相应类别的成果,由学校相关部门认定,教学业绩成果由教务管理部门认定,科研成果由科研管理部门认定。对于本校无法确定、争议较大的教学业绩成果和科研成果,提请高水平大学帮助认定。用于考核的成果本人必须为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且我校为第一通讯单位。
(一)领军人才
参照该标准,一人一议。期终考核须完成经学校认定的重大成果1项;或领军人才A类完成任务相当于下列成果3项,B类完成任务相当于下列成果2项。中期考核须完成相当于下列成果1项。
1.主持获批国家级科研经费资助项目1项或省级重点科研经费资助项目2项;
2.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1项(排名第一);
3.获得部省级及以上哲学社会科学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其中国家级奖排名前三名,部省级一等奖排名前二名,部省级二等奖排名第一名;
4.主持项目经费到款总额:理工科500万元以上、人文学科200万元以上;
5.获批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学团队或科技创新团队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创新团队;
6.主持获批省级及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
7.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SCI一、二区或SSCI论文3篇(其中我校为第一通讯单位的文章至少2篇);
8.获得省级及以上领导人批示,或决策咨询报告被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采纳或内参发表;
9.作为学科带头人获批省优势或重点(培育、建设)学科;
10.获批更高层次人才工程项目。
(二)拔尖人才
拔尖人才A类期终考核须完成下列成果3项,B类须完成下列成果2项。中期考核须完成下列成果1项。
1.申请获批有资助经费的国家级课题1项或者省部级课题2项;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SCI、SSCI或CSSCI论文3篇;
3.获得部省级及以上哲学社会科学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其中国家级奖排名前五名,部省级一等奖排名前二名,部省级二等奖排名第一;
4.主持项目经费到款总额:理工科300万元以上、人文学科100万元以上;
5.获批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学团队或科技创新团队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创新团队;
6.主持获批省级及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
7.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1项(排名前三);
8.获得省级及以上领导人批示,或决策咨询报告被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采纳或内参发表;
9.作为学科带头人获批省优势或重点(培育、建设)学科;
10.获批省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工程项目。
(三)青年英才
期终考核须完成以下任务;中期考核须完成其中1项。
1.青年英才A类博士,完成下列成果第(1)、(2)项和(3)-(5)项中的一项。
(1)作为主持人获批省级及以上经费资助项目1项或市厅级经费资助项目2项。
(2)以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理工科发表SCI论文3篇;其他学科发表本学科权威刊物发表论文2篇或SCI论文3篇或SSCI论文2篇或CSSCI来源期刊论文3篇;获得本学科发明专利1项(排名第一)可抵以上论文1篇。
(3)出版学术专著1部(独立或排名第一);或其他省级以上专业建设、教材/课程建设成果(排名前三)。
(4)科研、教研成果获得市厅级一等奖以上奖励(排名前三)、二等奖以上奖励(排名第一)。
(5)主持项目经费到款总额:理工科达到50万元,其他学科达到20万元。
2.青年英才B类博士,完成下列成果第(1)、(2)项和(3)-(5)项中的一项。
(1)作为主持人获批省级以上项目1项或市厅级项目2项。
(2)以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理工科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4篇或SCI论文2篇;其他学科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4篇,或SCI论文2篇或SSCI论文1篇或CSSCI来源期刊论文2篇;获得本学科发明专利1项(排名第一)可抵中文核心期刊论文2篇或SCI论文1篇。
(3)出版学术专著1部(独立或排名第一);或其他省级以上专业建设、教材/课程建设成果(排名前三)。
(4)科研、教研成果获得市厅级以上奖励(排名前三)。
(5)主持项目经费到款总额:理工科达到30万元,其他学科达到10万元。
第二十七条引进人才3年中期考核合格,学校按时发放第二笔购房补贴及安家费、科研启动费(提前合格,提前发放),否则待遇暂缓兑现。如6年期满合格,则全额发放购房补贴及安家费。中期考核时如提前达到6年考核要求,经考核合格后,可以提前支取剩余的购房补贴及安家费。
第二十八条引进人才中期考核、期终考核的程序为:
1.引进人才在聘期满3年、6年时分别提交工作总结,并提供相关详细支撑材料。
2.用人单位对引进人才进行中期3年、期终6年履职情况综合鉴定。
3.相关部门对引进人才教学、科研情况进行认定。
4.人事处组织相关专家对引进人才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并提出初步考核意见。
5.人事处将考核结果报校长审批。
6.人事处根据考核结果执行有关引进待遇。
第二十九条在服务期内,引进人才提出辞职、长时间自费出国、调离等必须经学校研究同意,并按所签协议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协议工资制引进人才的薪酬待遇执行期限一般为六年。如第一个考核期考核优秀,其协议工资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如第一个考核期考核合格可进入第二个考核期,协议工资维持原标准执行;如第一个考核期考核基本合格,则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降级聘用、有条件聘用或解聘。发生降级聘用和有条件聘用时,引进人才的协议工资应根据其所属类别进行调整或不再享受协议工资转为普通同职级人员。协议工资执行期满,执行学校同职级人员同等待遇。
第三十一条协议工资制引进人才如六年聘期考核结果为优秀,续聘时可继续享受原协议工资,也可重新商定协议工资;或选择转为普通同职级人员,按照普通同职级人员进行考核和享受相应待遇。协议工资制引进人才如六年聘期考核结果为合格,则续聘时转为普通同职级人员进行考核和享受相应待遇。
第三十二条协议工资制人员在聘期内工资暂按同职级人员相应待遇执行,享受学校绩效工资及相关的奖励办法。分别在第一个、第二个考核期结束时核算工资总额,若工资总额等于或超出协议工资总额,视为学校已兑现协议工资;若考核期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上,已发放工资总额不足协议工资总额的,学校一次性补齐差额部分;若考核期考核结果基本合格及以下的,不再补发协议工资差额部分。
第三十三条高层次引进人才配偶符合规定并经学校批准在校内安置工作的,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离开学校(含调离、辞职、自动离职、解聘)时,原则上其引进时由学校安排工作的配偶必须同时辞职、一起离职。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18新利luck菲律宾 公开招聘方案》《18新利luck菲律宾 高层次人才招聘政策及计划》,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后实施。
第三十五条引进的青年英才博士如有不能归入招聘政策中相应类别的科研成果,由人事处会商科研管理部门提出科研成果认定意见。用于计算引进待遇的所有成果须为近5年取得,且成果需为独著或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第三十六条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对不按要求和程序办理的,应予以纠正;对弄虚作假、行贿受贿、以权谋私的行为,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三十七条全校各部门、单位要从学校发展的大局出发,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人才引进和管理工作,应根据学科发展情况科学制定人才引进评价标准,认真做好引进人才的服务、管理与考核工作,努力营造人才引培的良好环境。学校设立伯乐奖,对成功引进领军人才的人员给予一定奖励。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学校转制之前引进的人才仍按原办法执行,转制之后引进(已签引进协议)的人才原则上按原协议执行,也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参照本办法执行。外籍及港澳台地区人才引进另行规定。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学校原有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18新利luck菲律宾 校长办公室2020年10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