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18新利luck菲律宾“西楚学者高层次人才
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
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18新利luck菲律宾“西楚学者高层次人才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办法(试行)》已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18新利luck菲律宾
2022年3月11日
18新利luck菲律宾“西楚学者高层次人才工程”培养
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提升高层次人才的竞争力和创新创业能力,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西楚学者高层次人才工程”(以下简称“西楚学者工程”),是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引领性工程,旨在选拔培养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创新创业能力强的中青年优秀人才,为推动高水平有特色应用技术大学建设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第三条“西楚学者工程”分为三个层次,“十四五”期间,计划选拔10名第一层次中青年领军人才、30名第二层次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60名第三层次中青年骨干教师。通过培养,到2025年,第一层次的中青年领军人才在国内相关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具有国内领先水平,对行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形成广泛影响力;第二层次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在省内相关领域具有领先水平,取得显著成果和突出业绩,对行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具有一定影响力;第三层次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在省内相关领域具有一定优势,取得一定成果和比较突出业绩,对专业、行业发展有一定贡献。
第二章选拔对象
第四条在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成绩突出,且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教师。
第五条重点选拔学校优势学科、重点学科和新兴学科的中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同时注重从基础学科、基础理论研究等领域中选拔优秀中青年人才。
第三章选拔条件
第六条培养对象人选的基本条件: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自主创新能力强,有高尚的学术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第七条第一层次中青年领军人才人选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受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第二层次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人选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受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第三层次中青年骨干教师人选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受聘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第八条符合基本条件及第七条相应要求,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推荐为第一层次中青年领军人才人选:
1.在所在学科专业领域发挥带头引领作用,具有五年及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近五年内系统讲授过两门及以上主干课程,教学效果优秀,教学成绩突出。
2.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或主要参与国家级科研课题(前3名),并通过鉴定或已经完成准予结题;或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1项(前3名);或获得市(厅)级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2项(前2名);或为本学科专业带头人,对学科专业建设贡献突出;或其他同等级别成果奖项等。
3.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具有创新性构想并有较大发展潜力。
第九条符合基本条件及第七条相应要求,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推荐为第二层次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人选:
1.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有三年及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近三年内独立并系统地讲授过两门及以上主干课程,教学效果优秀,教学成绩突出。
2.主持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或作为主要成员参加省部级科研项目(前3名),并通过鉴定或已经完成准予结题;或获得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前5名)或市(厅)级科研成果奖(前3名);或其他同等级别成果奖项等。
3.有明确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在1-2个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属本学科专业的前沿方向或有较大应用价值。
第十条符合基本条件及第七条相应要求,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推荐为第三层次中青年骨干教师人选:
1.系统担任过1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优秀。
2.主要参与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前3名)或作为主要成员参加省部级科研项目(前5名),并通过鉴定或已经完成准予结题;或获得市(厅)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前5名);或其他同等级别成果奖项等。
3.有明确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有发展潜力。
第四章选拔办法
第十一条培养对象的选拔工作,在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1-2年开展一次。其中,第一、二层次由学校组织实施;第三层次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实施,选拔结果报学校复审。
第十二条培养对象选拔分为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组织评审、公示确定等环节。
第十三条所在单位要对申报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工作业绩等作出评价,提出推荐意见。
第十四条避免重复戴“帽子”,资助期内的省级以上人才工程培养对象不作为第二、三层次选拔推荐对象。同一层次培养对象培养期不超过两期,往期“西楚学者工程”培养对象不得降低层次申报。
第五章培养
第十五条注重考核。校、院(部)成立培养考核小组,帮助培养人选制订进修提高计划,明确培养期内的工作目标、任务、要求,并进行检查督促。
第十六条设立“西楚学者工程”培养基金和科研启动费。培养对象培养期限为3年,培养期内,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每人每月分别发放2000、1000、500元培养补助,如享受市(厅)级以上18新利luck客服 工程补助的,则就高享受,不重复补助。另外,为培养对象设置科研启动费:文科各层次分别为6万、4万、2万,理工科各层次分别为10万、6万、4万(培养对象已获学校引进人才科研启动费的,不再重复享受),科研启动费使用办法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组织教育培训。打造成长平台,优化培养环境。为培养对象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到国内外一流高校进修学习;参加高层次的学术交流和访问活动;优先推荐申报省级人才工程项目和评聘高一级职称。
第十八条给予表彰奖励。培养期满后,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学校表彰奖励一批取得重大学术和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省重大奖项,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显著贡献的培养对象。
第六章管理
第十九条实施分级分层管理。学校负责“西楚学者工程”的领导及重大问题的决策。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主要由学校管理,第三层次培养对象主要由所在二级学院(部)管理。
第二十条实行目标绩效考核。培养对象与学校签订《18新利luck菲律宾“西楚学者高层次人才工程”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以下简称“目标责任书”),制定3年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学校、院(部)对培养对象的要求和培养措施,培养对象在专业建设、梯队建设方面的作用以及预期取得成果等。
第二十一条考核分中期考核和期满考核,考核内容主要为《目标责任书》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着重考核培养对象培养期内的师德师风、教学科研业绩、标志性成果、对行业发展作出的贡献、在相关领域的影响力和学校资助资金使用情况等,考核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中期考核等级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的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降低层次培养;不合格的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取消培养资格。期满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考核优秀者授予“西楚学者工程”称号,优先推荐申报高一层次“西楚学者工程”或高一级别人才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合格者授予“西楚学者工程”称号;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培养对象资格,不得申报下一期培养工程,并退回一半培养补助。
第二十二条建立动态退出机制。对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以不正当手段骗取荣誉以及其他严重违反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行为的,因个人责任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的,未经组织同意出国逾期不归或擅自脱离学校的培养对象,取消其培养资格,停止拨付相关资金。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此前颁发的《18新利luck菲律宾 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与培养办法(修订)》(宿院〔2016〕29号)和《18新利luck菲律宾 学术带头人选拔及管理办法(试行)》(宿院〔2016〕40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