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新利luck菲律宾 校园车辆管理规定

作者:保卫处 时间:2020-10-09 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车辆管理,保障师生员工通行安全,维护校园正常的教学、生活、工作秩序,创建整洁文明的校园环境,现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范围及原则

1.校园车辆管理是指车辆进出校门、在校内道路及其他场所行驶与停放等交通行为的管理;被管理的车辆是指进出18新利luck菲律宾 的所有机动和非机动车辆。

2.校园车辆管理实行凭牌证进出,在指定地点停放,按规定路线行驶与教育、处罚相结合的管理原则。

二、管理办法

(一)车辆进出

1.师生员工车辆一律凭牌证进出校门,无牌无证车辆不得在院内行驶,新购置车辆必须按规定及时到保卫处办理上牌证登记手续。

2.来访车辆、外来找人或接送学生车辆,须在校门口与被访部门、被访者联系上后,并凭有效证件登记换取18新利luck菲律宾 车辆通行证后,方可进入校园,离校时在原处换回有效证件,否则,一律不得进出校园。放学后(晚上时间以保卫处通知为准)、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时间,外来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如有特殊情况,确需从东、西门进入的,事主须和院内被访人联系上后,并经门卫值勤人员或校园110值班人员核实、登记、换证后,方可进入。

3.学生入学、毕业离校时接送学生的车辆,以及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邮车、运钞车等特种车辆、120号以内的市级机关车辆进入校园,可以不换证,但必须服从保卫人员的指挥、管理。车辆在校内行驶,不得使用报警器、警笛等音响装置,可使用灯光装置。

4.基建、装修、维修等施工车辆(含三轮摩托车)进出校门,由院内施工部门出具证明,保卫处核实后,车辆按规定换证,一律从院西门进出,并按规定路线行驶。

5.送菜、送货、送水等长期与学院有关部门(单位)有业务关系的车辆,须到保卫处申办《18新利luck菲律宾 车辆通行证》后,按规定时间规定路线从西门进出校园。

6.校外机动车辆禁止借校园道路穿行。出租车和其他社会车辆原则上禁止进入校园,如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须向门卫值勤人员说明情况,经同意,换证后,方可驶入。

7.摩托车、燃油助力车、手扶拖拉机等禁止进入校园。

8.参加学院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活动的外单位车辆,应按保卫处指定线路和地点有序停放。

9.车辆载物出门,一律凭盖部门印章的物品出门证放行。

(二)车辆行驶

1.机动车辆进出校门,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在校园道路上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并禁止鸣号。非机动车进出校门,骑乘人员须下车推行。

2.机动车在校内行驶,驾驶人员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严格按道路交通标志牌的标识和标线行车。严禁超速、超车或并行。播放汽车音响(乐)的音量不得超过引擎声音。夜间行车不得使用远光灯。

3.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驶、教练机动车、试刹车。

4.严禁酒后在校园内驾车。

5.所有在校学生不得在校园内骑自行车、电瓶车,不得驾驶摩托车、汽车等机动车辆。

(三)车辆停放

师生员工车辆一律按指定地点停放,不得乱停乱放。

1.学生车辆停放在西门车棚及老东门专设停车场,并从西门及老东门进出,不得进入校园其他区域,不得从学院东大门进出。教职工(含在院内工作的短期工)车辆必须按保卫处指定地点停放。

2.机动车停放在行政楼南侧、西侧,三号学生公寓后车棚,艺术楼西侧,二号教学楼南侧,综合实验楼门前,体育馆东门、北门,现教中心和三号教学楼之间,大学生活动中心北侧。

3.教职工摩托车和燃油助力车辆分别停放在西门车棚和老东门专设停放区。

4.校外摩托车和燃油助力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门,统一在东、西门外划线区域集中停放。

5.学院举行大型活动时,由保卫处负责指定临时停车地点及指挥调度。

6.非本院车辆,未经保卫处同意,一律不准在校内停放过夜。如有特殊情况,须经保卫处批准后在指定地点停放。

7.停放在校园内的车辆,驾乘人员离开车辆时要关好车门、车窗,车内不得存放贵重物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否则,物品遗失,责任自负。

8.严禁教职员工将非机动车辆停放在办公楼或办公室内。

(四)违规处理

1.学生违规车辆处理办法

违规学生填写《18新利luck菲律宾 学生违规车辆放行通知单》,并附本人对违规行为的认识材料,所在系有关人员签署意见后,经保卫处审批同意后放行。扣车时限分别为:第一次违规,扣车7天后放行;第二次违规,扣车一个月,违规学生填写《18新利luck菲律宾 学生违规车辆放行通知单》,并附本人对违规行为的认识材料,经所在系分管学生工作副主任签署意见后,由辅导员或班主任陪同到保卫处领车;三次以上违规(含三次),扣车一学期。

2.教职工违规车辆处理办法

1)违规非机动车辆处理:第一次违规,凭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或所在部门(单位)证明向保卫处说明情况,当天放行;第二次违规,在第一次违规处理的基础上,在学院安全信息网公布违规者相关信息;第三次或以上,对违规者发整改通知,并责成所在部门(单位)进行批评教育。

2)违规机动车处理:第一次违规,进行口头警告,须向保卫处执勤人员说明情况;第二次违规,进行口头警告,并报所在部门(单位)负责人;第三次或以上,吊销违规者18新利luck菲律宾 教职工机动车辆校园通行证

3.本院师生员工如屡次违反本规定,保卫处有权在相关载体上公布违规者的姓名、单位、违章类型、车辆号牌等信息,并按月统计,报送有关部门(单位)。

4.多次(三次以上)劝告无效的超速、超车、超载、肇事和不服从管理的外来机动车辆,将根据门卫或保卫处巡逻执勤人员的记录,列入不受18新利luck菲律宾 欢迎的名单,门卫将禁止其进入校园。

5.对不遵守校园车辆管理规定,不听劝告、无理取闹、强行闯入造成后果者,学校将依法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三、本规定自20091028日起执行,宿院办〔20047号、宿院保卫〔20072号文同时废止。

四、本规定由18新利luck菲律宾 保卫处负责解释。

○○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Copyright© 2020 18新利luck菲律宾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黄河南路399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