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18新利luck菲律宾 修缮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的
通知
宿院后勤〔2021〕2号
各部门、各单位:
《18新利luck菲律宾 修缮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已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18新利luck菲律宾
2021年12月16日
18新利luck菲律宾 修缮工程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校修缮工程管理,规范修缮工程的立项、审批、施工管理和验收等程序,提高修缮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修缮工程是指学校对建筑物、构筑物等公共基础设施进行的维修、改造等项目。包括房屋的修缮、装饰、装修,道路、绿化景观、体育场地、水、电、气的维修改造等项目,不包含建筑物改(扩)建和加固工程。
第三条后勤管理处是各类修缮工程扎口管理部门。后勤管理处、基建处、保卫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是学校修缮工程的分类主办部门(以下统称为“修缮主办部门”),修缮主办部门之外的其他任何部门(单位)不得对学校公共建筑及基础设施进行维修、装修和改造。
第四条修缮工程分为零星修缮工程、专项修缮工程和抢险抢修工程。
(一)零星修缮工程是指单项工程预算在3万元(不含3万)以下的修缮工程;
(二)专项修缮工程是指单项工程预算在3万元(含3万)以上的修缮工程;
(三)抢险抢修工程是指突发并直接影响校园安全、正常教育教学或师生生活,按照正常审批程序无法满足时间要求的工程项目,如防汛救灾、电路故障、通讯故障、管道破裂、地面塌陷等。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后勤管理处、基建处职责
(一)负责编制学校年度修缮计划,建立修缮工程项目库;
(二)负责修缮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项目立项、制定施工方案、勘察设计、配合招标、合同执行、施工管理;
(三)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保修工作;
(四)协助工程审计、结算等工作。
第六条用户单位(建筑设施的使用或管理单位)职责
(一)提出工程项目修缮需求和功能要求,开展修缮项目的必要性论证;
(二)按照修缮要求腾空或整理施工场地并配合做好施工准备相关工作;
(三)协助做好工程安全、质量、进度等方面的监督与施工现场秩序管理。
第七条保卫处负责学校消防、安防等项目修缮工作,以及其他修缮项目中消防、安防设计方案审核和施工过程配合工作,监督做好各类修缮施工期间的安全工作。
第八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负责学校网络、通信等弱电项目修缮工作,以及其他修缮项目中有关网络、通信等设计方案审核和施工过程配合工作。
第九条财务处负责安排修缮工程资金,监督修缮资金使用情况,审核办理工程资金结算。
第十条招投标办公室负责修缮工程的招标采购工作。
第十一条审计处负责招标控制价审核、委派跟踪审计和竣工结算审计等工作。
第三章项目申报与立项
第十二条零星修缮项目由用户单位通过报修函或登录网上报修服务平台报修。修缮主办部门接到报修后,安排人员勘察现场,制定维修方案,测算维修费用,填写工作申请(立项)单,经逐级审批后实施,费用从当年日常维修预算经费中支付。
第十三条抢险抢修项目由修缮主办部门履行简易的报告批准程序后立即安排维修,于项目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补齐立项审批等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专项修缮项目由用户单位申报,各部门(单位)应在每年6月底前申报下一年度的专项修缮计划。
第十五条申报专项修缮项目须填写《18新利luck菲律宾 专项修缮工程申报表》(见附件),载明修缮内容、要求和修缮必要性,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送至修缮主办部门。
第十六条修缮主办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分工,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修缮项目进行现场勘察与分析论证,编排下一年度专项修缮计划。各类修缮计划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纳入学校修缮工程项目库。涉及“三重一大”决策的项目应报校党委常委会审议。
第十七条修缮主办部门在编排下一年度修缮计划时,应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和使用单位意见。
第十八条各部门(单位)在申报修缮项目时,应充分考虑项目的实施条件,如房屋的腾空条件、资产处置进度、学校常规工作时间安排等因素,避免出现立项后难以在计划时间内进场施工,从而导致施工延误或变更项目执行的情况发生。
第十九条各部门(单位)在申报修缮项目时,应统筹考虑,避免同一年度内在同一建筑申报多个同类或相近的维修项目。
第二十条因安装仪器、设备而发生的供电、通风、给排水、设备基础等配套费用应在仪器、设备购置立项中一并考虑,配套工程施工方案由仪器、设备申购部门提出,后勤管理处(基建处)组织审核并负责实施。
第二十一条纳入学校修缮工程项目库的项目,在履行相应程序并落实经费后即可立项实施。
第四章 经费使用管理
第二十二条列入学校预算的修缮经费用于修缮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支出,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三条修缮工程实际结算费用不得超出预算,超过预算的部分原则上不予支付。如修缮过程中发现涉及安全隐患等特殊问题,确需增加费用的,应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
第二十四条专项修缮经费应当年预算当年使用,修缮工程年底前未能完工或结算的,当年预算经费清零,所需经费在下一年度预算安排。
第五章零星修缮项目实施
第二十五条零星修缮项目中简单修缮(如水管、阀门、灯、开关、电缆、门窗、桌椅、公寓家具等维修)由修缮主办部门安排人员自行维修。
第二十六条属于项目维保范围的修缮按照约定由施工或维保单位维修。
第二十七条对于相对复杂或专业性较强的修缮项目,修缮主办部门可按不同修缮类型,采取招标遴选方式,确定零星修缮施工单位并签订修缮服务协议。
第二十八条对遴选准入的施工单位实行动态管理,修缮主办部门负责施工单位服务质量考核评估,对偷工减料、弄虚作假、服务质量不佳的施工单位应停止继续安排维修工作,追究其违约责任并列入“黑名单”。
第六章专项修缮项目实施
第二十九条专项修缮工程立项后,修缮主办部门负责制定施工方案;招投标办公室(或委托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
第三十条专项修缮项目应按照《18新利luck菲律宾 采购管理办法》进行招标采购,确定施工单位。
第三十一条专项修缮项目确定施工单位后,立项部门应与之签订项目施工合同,修缮主办部门按合同组织施工,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管。
第七章施工管理
第三十二条修缮工程实行项目负责制,每个项目都要明确校方项目负责人。校方项目负责人代表学校依据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对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和文明施工等进行全面监管。
第三十三条对于项目金额较大、专业性强、技术难度大、安全风险高的项目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提供监理服务。
第三十四条工程监管人员要严把材料关、施工关,不合格的材料一律不准进场、不规范的施工一律返工重做,确保工程质量。工程主材进场时,需要按程序组织验收和抽检。
第三十五条工程监管人员要加强过程监管和工序验收,对于隐蔽工程,施工单位要在隐蔽前书面报验,甲方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应及时进行现场勘查、确认和验收,签署隐蔽工程验收单,并留存影像资料。
第三十六条修缮工程要严格按照合同和设计图纸施工,非必须不变更。如实际施工过程中确需变更施工内容的,应遵循“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的总体原则,,变更申请提出后,建设方、设计方、监理方和施工方对变更内容进行研究、论证、核实,并形成会议纪要,书面说明变更理由、变更概况及工程变更引起费用的调增、调减情况。变更经论证通过、建设方批准后方可施工,严禁未批先建,擅自变更。变更程序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竣工验收
第三十七条修缮工程完工后,修缮主办部门须组织相关各方进行项目竣工验收。竣工验收由建设方、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等各方责任主体共同参加,并形成验收结论,填写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没有监理方和设计方的修缮工程验收工作由修缮主办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参加。验收时需提供验收资料,验收完成后填写修缮工程验收单。
第三十八条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修缮主办部门要督促施工单位对验收中提出的问题认真整改,整改合格并通过验收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三十九条修缮工程的竣工资料必须完整,且能真实准确反映整个工程的实际情况。修缮主办部门应及时做好维修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凡与维修项目有关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预算、招标文件、工程合同、施工现场影像资料、变更设计、现场签证、验收资料、审计报告、相关会议决定等资料均应整理归档。
第九章工程审计及财务结算
第四十条修缮工程完工后,按照《18新利luck菲律宾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办法》进行审计结算(签订固定总价合同的项目除外)。
第四十一条施工单位在竣工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工程决算资料,经修缮主办部门初步审核后报送审计处进行结算审计。
第四十二条修缮工程款的支付方式按照合同约定和学校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退还质量保证金由修缮主办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按规定流程办理。
第十章监督与责任追究
第四十四条修缮工程管理及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规定,坚持原则、严格管理、依法办事,切实维护学校利益。
第四十五条相关人员在修缮工程实施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吃拿卡要、收受贿赂的;
(二)玩忽职守、监督不力、不履行职责的;
(三)违规指挥,造成安全质量事故的;
(四)不按学校修缮工程管理流程组织施工的;
(五)违规为施工单位签证、变更和验收的;
(六)其他违规违纪情形需追究责任的。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由后勤管理处(基建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