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管理精神,根据省外办《关于编报2021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计划的通知》(苏外管〔2020〕323号),现将有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科学合理制定计划
各部门单位须对使用行政事业经费因公出国团组、人员进行统筹安排,严格按照“因事定人”原则编报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计划。
二、优化因公出国(境)计划
加强统筹规划,务求出访布局符合外交方针和我省国际交流合作实际,积极鼓励围绕中央专项工作、重点国别、对非、对拉美、“一带一路”人文交流等五个计划的出访团组。严禁组织以考察为主、无实质内容及其他不符合规定的团组,切实防止重复、扎堆访问。
三、区别管理,积极鼓励教学科研类人员因公出访
积极鼓励一线教学科研人员出国交流,实行计划报备,但团组出访仍需按现行规定程序报批。
四、所有因公出访计划均须纳入编报范围(含各类长期出访)
原则上不在出访计划内或计划报备内的团组不予办理出访手续。
五、因公赴港澳台地区团组计划编报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请各单位将《2021年度18新利luck菲律宾 因公出国(境)计划表》于2020年11月17日前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345520453@qq.com,纸质版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报送到行政楼305室,联系人:卢维诗,电话:0527-84203000。
附件:
《2021年度18新利luck菲律宾 因公出国(境)计划表》
校长办公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