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鉴于学校转制后机构变动,档案工作相关人员有所变动,为确保档案工作顺利开展,现需要重新明确各单位档案工作分管领导和兼职档案员,具体要求如下:
1.基本条件:
兼职档案员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熟悉本单位工作情况。
2.主要职责:
部门档案工作分管领导:督促并指导本单位兼职档案员开展档案工作、对本单位档案工作进行归档审核检查、帮助兼职档案员解决档案工作实际困难。
兼职档案员:做好本单位归档文件材料预立卷工作、按时按要求完成归档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档案信息化工作。
3.报送格式及方式:
部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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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联系方式 |
办公地址 |
微信号 |
档案工作 分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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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档案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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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单位于3月9日前将纸质材料加盖部门公章送到综合档案室(求索楼五楼)。
联系人:朱青梅,徐健,联系电话:84202882
综合档案室
2021年3日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