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做好新学期学校各项工作,经研究,决定召开2023年春季学期教职工大会,现就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3年2月22日(周三)下午2:00
二、参会人员
全体教职工、学生代表
三、会议地点
主会场:图书馆二楼报告厅,参会人员:校领导,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教学单位科级以上干部,区级及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代表,高层次人才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
第一分会场:求索楼报告厅,参会人员: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副处级干部、科级干部、教职工。
第二分会场:多媒体教室,参会人员:各教学单位教职工,具体分配为:管理学院、文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体育部教职工,1号教学楼第一阶梯教室;信息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商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职工,1号教学楼第二阶梯教室。
四、会议要求
1.请各部门、单位精心组织,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会。确实有事不能参会的,须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经书记、校长审批同意,中层副职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科级干部及教职工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于2月21日上午12:00前将参会人员名单和请假人员名单报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备案,联系人:左莹莹,联系电话:84203000。
2.请全体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入场,主会场按照指定位置就座,第一分会场由党校办负责会议组织工作,第二分会场由各教学单位指派专人分别负责会议组织工作,任何人不得缺席、迟到、早退,严禁替会。
3.请校领导、表彰人员、签署和递交责任状人员着正装,男同志着深色西装、浅色衬衫、系领带,女同志着深色套装,其他教职工着商务装,请全体参会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和校徽。
4.请全体参会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纪律,将手机调至静音,不得随意走动,请纪委办公室做好会场会风督查。
特此通知。
附件:会场座位安排表(另行通知)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23年2月20日